保亭:贪小便宜绊大跟头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廉政网
不是物资验收工作人员,为何参与物资验收工作?今年3月,保亭县纪委监委查结了这样一起让人略感“蹊跷”的案件。
去年中旬,县纪委监委在对相关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响水镇副主任科员苏某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项目验收环节违规收受供货人礼品礼金。
“苏某并不是验收小组成员,怎么会多次参与验收工作?”带着疑问,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展开初核。
“物资验收并不属于你的职责范围,你为什么多次参与?”
“我看到验收的物资太多了,担心同事们忙不过来,所以想帮他们一把。”谈话伊始,苏某将自己包装成一个“热心”同事。
“确定只是单纯帮忙,没有什么其他想法?”
“是帮忙,不过……可能偶尔收点小‘红包’……”见办案人员不太相信,苏某在追问下小声道出真相。
原来,苏某时任响水镇物资采购小组成员,主要负责项目前期招标工作,也因此与供货老板相熟。平日里,苏某花钱大手大脚,时常捉襟见肘,便动起了收受“红包”礼金的歪心思,每到验收时间,便早早前去现场“蹲守”,等着识趣的老板奉上好处。
后经办案人员调阅材料和对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查明苏某不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还利用分管物资采购之便,主动为项目老板提供有偿中介。
经查,苏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3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收受礼品礼金共计4950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提供有偿中介,并索要好处费3600元。2020年3月,苏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项目采购验收环节收受‘红包’礼金,每次金额虽然不大,但影响很坏,必须严肃处理。”保亭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保亭县纪委监委着眼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工程项目领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目前已收缴违规资金42.7万余元,立案查处3人,取得较好治理成效。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仔细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对自查自纠阶段谎报瞒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保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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