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举报信挽救了他们
时间: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廉政网
“纪委的同志,我们是真的到田里一株一株地清点,青苗数量怎么可能虚高?”
“我们整天风吹日晒工作,反而被调查,太不公平了!”
在海口市美兰区纪委监委谈话室,先后被约谈的演丰镇政府原主任科员、村尾村青苗清点工作组组长陈某某,以及演丰镇事业编制干部、村尾村青苗清点工作组副组长王某,既显得自信,又好像受了“委屈”。
事实果真如此?早已做足功课的调查组干部成竹在胸。
“村民吴某某的槟榔树,你们清点后公示的是1697株,经复核只有540株,相差1157株。蒋某某的鸡蛋花,公示是3563株,经复核只有693株,相差2870株。吴某的龙血树,公示是8945株,经复核只有2600株,相差6345株。这样的差别,不算合理误差吧?”
面对调查组出示的证据,陈某某、王某无从抵赖,原先的自信和“委屈”顿时烟消云散。随后被约谈的工作组成员林某某、周某某,也一五一十交代了违纪事实。
公示的青苗数量,为何与复核数量相差这么多?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情要从2018年12月说起。当时,美兰区政府开始征收演丰镇村尾村集体土地,由陈某某、王某、林某某、周某某等人组成的工作组,带领村小组成员对村尾村青苗数量进行清点,以确定青苗补偿数额。
“今天天气不好,青苗又种得那么密,我们可以只清点一小块地,然后估算总数。”
“水那么深,别下田啦,在旁边评估一下就行了。”
就这样,由于缺乏责任心,加上征地工作时间紧,工作组就采取现场目测、以点概面估算和农户上报的方式进行数量登记。
“我家青苗种植密度较大,我仅在口头上向清点组报了数量,他们也没有进行清点。”
“我想多要点钱,就虚报了青苗数量。”
“那天下雨,清点组的工作人员只是在外围简单清点了槟榔苗的数量。”
——相关农户的证词,也说明了陈某某等人工作敷衍了事,作风漂浮。
工作组轻轻松松完成任务,相关农户还可以多得补偿款,工作人情两不误,似乎是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偏有一些较真的老百姓。
“我要举报!”青苗清点结果公示后,尚未来得及给农户拨付补偿款,就有群众先后向征地指挥部、美兰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接到举报后,美兰区纪委监委很快安排调查组到村尾村实地查看,发现确实如举报人所言。随后,区纪委监委要求征地指挥部在前期初步核查的基础上,立即增派人员对相关农户青苗数量进行详细复核,随后,陈某某等人的违纪事实也被查清。
2019年11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王某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林某某、周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美兰区纪委监委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以案明纪明法,召开由演丰镇机关党员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警示教育会。同时,区纪委监委督促农村基层建立健全“四议三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村级重大事务,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集体审议程序后,均要及时做到决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执纪执法者说】
青苗清点工作,涉及补偿款的发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本应认真、细致地去完成。但陈某某、王某、林某某、周某某等人怕苦怕累,心存侥幸,仅凭目测、估算,就统计出青苗数量,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
陈某某被立案调查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在检讨书中写道:“幸亏举报人检举揭发……最后避免造成政府征地资金流失的严重后果。”事实确实如此,如果青苗数量公示后群众没有举报,如果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及时介入,如果征地指挥部按照公示的数量给村民拨付青苗补偿款,……这样的后果,他承担得起吗?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工作,切莫贪图一时轻松,换来一纸处分。(美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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