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为物欲遮望眼
时间:2020-09-04 作者:佚名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文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18年。在其诸多违纪违法事实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他坐拥36套房产,却对外谎称无房,靠租房度日。(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刚参加工作的文民靠着出色的业绩、踏实的表现,28岁就成为正处级干部。从一个壮怀激烈的有为青年,到处心积虑地攫取不义之财,把自己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曾经拥有的一些美好的东西,都失去了,成了过眼云烟,其渐进式的蜕变轨迹值得深思与警示。
文民之所以能攒下如此大的“家业”,源于他的疯狂和贪婪。他嗜房如命,对于房产“置业”有着远超常人的热衷和痴迷,任何和他权力沾边的“买房”机会,他都不会轻易放过。他帮某部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兴建了一批集资房,也不忘顺手为自己弄一套。即便他不分管这个单位,只要听说有相对便宜的集资房,就要动用各种关系“凑一脚”。
“聪明”的文民,为了逃避查处,挖空心思,使用了亲属或朋友代持房产的“高招”。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后期文民对于买房投资几乎陷入狂热,身边实在找不到可以代持的人,他就索性交给了一位相识的售楼人员。殊不知,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再高明,再隐蔽的办法,也会留下蛛丝马迹,最终逃不过党纪和法律的追究,正如文民被抓时所说:买了那么多房子,自己也被套进了房子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各种“房哥”“房姐”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然而,仍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开始打起“歪脑筋”,挖空心思搜罗、隐匿房产,企图蒙混过关。如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被控曾向某公司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别墅,折合4.74亿余元;近期获刑的黑龙江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王敬先,曾收受下属斥资2702.5万元为其子购置的一套北京房产……以权力直接或间接换取房产利益的“无底洞”吞噬了众多领导干部的灵魂,让其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我们都知道,每个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为谁掌权,如何用权,是每个领导干部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检验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的试金石。权力是把“双刃剑”,更是一匹烈马,驾驭得好,权力就会成为“千里马”;驾驭得不好,权力就会成为“害群之马”。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义利观,绝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为自己和家庭成员谋取私利的手段,更不能为了一点蜗角虚名,蝇头小利而绳营苟狗地生活。
老子说过“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要抑物欲,戒贪心,做到富贵不能淫,有权不谋私,个人名利淡如水,人民事业重如山,只有这样才不会毁了自己、害了家人、愧了组织、负了人民。(津市市委巡察办 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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