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 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二】青岛:聚焦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时间:2024-08-25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青岛:聚焦服务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法治营商环境
【背景介绍】
青岛市检察院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转变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司法逻辑谋划服务思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出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四大检察”服务24条重点产业链、47家链主企业重点任务,聚焦聚力六大领域开展专项活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推广。
【事例简介】
青岛市检察院将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和实践路径,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牢牢抓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关键点,以实现“四个一批”为目标任务,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与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聚焦企业法治诉求和现实需求,完善办案机制,优化数字化智能化检察服务平台,实施全方位精准法律服务,开展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高效土地利用、人才集聚、产业融资、安全生产”六个专项行动,创新打造具有青岛特色的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检察模式,以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护航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出检察新贡献。
【事例详情】
(一)主要内容
对标先进,筑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基石。一是坚持党委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委、省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2021年以来向省检察院、青岛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有关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63件次,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得到上级部门多次批示肯定。牵头起草会签《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建设协议》,调度总结《青岛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意见和实施方案等材料,得到省检察院、青岛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省检察院全文印发推广。二是坚持党组主导。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高效土地利用、人才集聚、产业融资、安全生产”六个专项行动工作组,以及服务保障“上合示范区、山东自贸青岛片区”专项工作组,形成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重大疑难案事项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解决88件次,保证了工作质效。三是坚持制度先行。对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变化新要求,对前期出台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意见全面修订,重新制定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二项措施》等制度规范,省检察院《山东检察情况反映》刊发。青岛市检察院与青岛市工商联,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青岛市李沧区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19-2022)》。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四分式”工作法,被国家标准委立项。
能动履职,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成效。一是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犯罪。坚持保企业就是保发展,严惩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247人,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持该宽则宽,对涉企经营类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建议判处缓刑,依法不捕不诉148人,宽缓处理85人。二是加强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监督。强化产权司法保护,监督纠正涉企虚假诉讼,办理的涉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办理的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促成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企业走出困境。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综合考量企业发展等因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小微企业涉税犯罪高发问题,建立涉税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避免了54家民营企业因案关停、近千名企业员工因案失业,挽回税款损失1800余万元,该做法被评为“2021年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被国家发改委作为全国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向全国推广。
搭建平台,拓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路径。一是做新做实检察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线上强化大数据运用,持续优化升级“服务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网上平台”,在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开设护航企业发展专席,24小时接听电话不打烊;设立微网站,为实体经济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携手“青岛云”企业服务平台、青岛市高级专家协会、银行等单位,组建全国首个法律、技术、人才、保险、金融、协会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放式服务联盟,建立联盟服务信息数据库,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线下与青岛市工商联、青岛市民营经济局沟通协作,完善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走访商会行业协会等机制,两级院领导联系走访企业236家,发送检察服务手册和法律风险提示,帮助解决司法需求651个。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升级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数据共享平台,形成一体化保护格局,相关做法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追缴骗取高新企业补贴1500万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0人,同比增加45%,挽回损失6780万元。三是优化涉企案件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畅通信、访、网、电等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受理法律咨询、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36个。完善检调对接、涉民企案件公开听证等检察和解工作机制,办理的青岛某船舶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民事监督检察和解案,被最高检《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四是创新“检护自贸”服务保障一体化工作平台。与青岛自贸片区签署《服务保障合作备忘录》,创建法律服务智慧平台,畅通涉自贸区案件网上办案进度查询、网上预约阅卷、生效法律文书公开等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网络;成立检察服务工作站,设置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一体化服务的“自贸企业维权绿色窗口”;创建“双向打击、追赃挽损、延伸保护”金融链三同步保护机制。
(二)事例社会治理成效
一是实现了检察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更大作为。青岛市检察院不断转变理念、创新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更大价值,赢得了党委、人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是提升检察机关市场化司法保障能力。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统筹司法办案与服务保障加快实体经济振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关系,对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可以妥善处理的行民刑交叉案件,慎用刑事手段解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刑事检察各项工作,既从严打击严重犯罪,又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三是提升了检察机关专业化、数字化、品牌化服务能力。青岛市检察院立足实际,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努力在服务保障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取得更大成绩。建立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数据共享平台,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全国首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放式服务联盟。搭建“检护自贸”服务保障一体化工作平台,有效破解自贸区企业涉检工作短板弱项,形成了“一体化”工作机制,激发自贸区市场主体活力,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dxal/202301/t20230110_4214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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