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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助推“废旧农膜污染”整治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人勤春来早,万象始“耕”新,时值春耕关键时期,内蒙古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农资安全和环境保护,持续开展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促进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拍摄取证、与农民交谈了解地膜利用现状等方式,走访了10多个村庄,发现5个村庄存在地膜回收利用不畅,随意丢弃农用地膜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隐患。

  

  

  

  

  

  

  

  

  今年3月,为保护生态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废旧农用地膜造成的“白色污染”,玉泉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行政机关代表对解决相关行政机关在农用残留地膜监管职责的划分、整治不力原因、如何跟进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找到问题症结,共同推进问题整改。根据听证意见及时向承担管理职责的农牧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对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农用地膜的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截止目前,各行政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均制定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筹备残留地膜回收网点,同时开展农用残留地膜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玉泉区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辖区内部分农资市场进行了联合摸排、检查。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农资经营者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不合格地膜,种子、化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销售伪劣农资等问题,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检察人员向农资消费者和经营者开展现场普法,讲解了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

  

  农用地膜一直被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但地膜的使用,并非全是好处,在增产增效,保障粮食、蔬菜、经济作物生产同时,地膜大量使用的副作用开始显现,这就是地膜的“白色污染”。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从去年冬天至今,对临河段黄河滩区农用地膜进行两次集中走访及“回头看”。

  

  

  

  

  

  

  

  

  临河区检察院与临河区农牧局联合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凝聚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和改善临河段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为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同机制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效能,推进治理废旧农用地膜污染环境问题,近日,临河区检察院与区农牧局联动,到双河镇黄河村和民族村的黄河滩区种植地进行实地查看,发现黄河滩区大部分耕地依旧被隔年的废旧农膜覆盖,形成大面积地膜的“白色污染”,还有部分黑色地膜也横躺在田间地头,农膜残留问题影响了耕地质量,妨碍了春耕播种,对黄河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为加快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防治“白色污染”,改善临河段黄河生态环境,检察人员首先到双河镇各村委、农户家中开展调研。“传统薄膜降解时间漫长,使用量大,直接将其丢弃在田间地头,不但会危及到空气与水源,且会对土壤环境带来不可逆的深刻影响。同时,因农户对残膜回收认识不足,人工捡拾成本高等原因,地膜回收难度大。”黄河村村书记王福来说道。

  

  

  

  

  

  

  

  检察人员到临河区农牧局找到相关领导,针对当前临河段黄河滩区耕地农膜污染情况的现状进行互通互报,在现场了解到今年临河区政府决定大力推广《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区农牧局已对各乡镇(农场)下发了使用该种地膜的使用和回收通知。据了解,这种全生物降解地膜是以生物降解材料作为原材料制备,采用吹塑法生产,具有全生物降解性能,还可根据种植区域的气候、作物类型和有效覆盖期,量身定制生物降解地膜产品,使其在满足使用要求后自动降解,无地膜残留污染之忧,这种全生物降解地膜完全不需要回收,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以后不污染环境。这项举措标志着全生物降解地膜将正式进入临河区推广使用,有力推动了黄河生态的绿色发展。

  

  临河区检察院对存在的地膜污染防治提出检察建议:一要从根本上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提高他们保护家园、守护净土的意识。二要积极引导农民及农业经营主体规范销售和科学使用农膜,广泛传播“回收废旧地膜、保护生态环境、旧膜变废为宝”的理念。三要加大行政引导推动力度,强化开展联合执法,确保生产、销售的地膜产品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临河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乡镇和村委会强化对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的“回头看”工作,进一步严格防范农膜污染黄河生态环境,有力推动黄河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综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信息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gyss/202303/t20230328_40656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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