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三益”工作模式 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互促
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黄宇峰
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带全局,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造“三益”工作模式,努力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双融互促。
红色联“益”,做响“联建”品牌。针对中共浙江省工作委员会旧址破损严重的问题,我院成立党员干部专案组,主动协调多方解决修缮难题,助推革命旧址重新修缮落成,将其打造成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基地和红色旅游新地标,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古道保护党日活动,通过实地勘查、检察听证等形式落实“高山流水”古道修缮方案,督促修缮工程顺利验收通过;推进基层治理,与多家单位党支部联合推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乡镇治理”联建项目,及时发现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将检察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知行合“益”,做深“民情”品牌。在接到钱松初烈士墓通道被长期侵占严重影响群众瞻仰的线索后,我院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后与绍兴市检察院联合召开听证会解决通道被占用问题,侵权人意识到行为不当,积极改正,并接受聘请,担任特约公益观察员,负责日常巡查与线索提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我院在谷来镇设立小舜江公益诉讼重要保护示范点,切实保护好该区域生态环境,守护群众生命之源;发起保护古香榧群倡议,聘任两名当地村干部作为古香榧群公益监护人,助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我院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开展环境大清扫等“民情大走访”活动,认真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发现线索及时监督整改;建成公益诉讼成果展示厅,开放展示公益诉讼优秀案例和办案成果,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的影响力和人民群众对公益守护的参与度。
“益”治共享,做实“数治”品牌。我院组织开展砂石资源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由第一党支部成立“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办案组,通过分析研判创建非法采矿数字监督模型,运用监督模型办理多起非法采矿案件,挽回价值350余万元的国有矿产资源;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非法采矿数字“智治”意见,明晰部门职责,破解非法采矿领域监管难题,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该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督促整治非法采矿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我院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成果,不断推进“非标油”综合治理监督模型的迭代升级,为解决成品油监管难题提供了新路径,“非标油”综合治理监督模型在浙江全省推广、在省外应用,已追缴税费逾4亿元,督促规范成品油领域税收监管秩序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监督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312/t20231208_637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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