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澄清正名专项行动激励敢担当真作为
时间:2022-08-2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连日来,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勐捧镇岩子头村樱桃寨上组小组长老字忙得不可开交,茶农们背着刚采摘下来的青叶等他收购。压在心头的石头落地后,老字的心情格外舒畅——几天前,勐捧镇纪委为他召开了一场澄清正名会,当着全村人的面还了他清白。
此前,镇康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老字占用集体场地建茶厂。随后,县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交办勐捧镇纪委核查。勐捧镇纪委了解到,今年年初樱桃寨上组和下组群众会议商定,同意把集体场地租给老字建茶厂,老字当场支付租金,并签订集体用地流转协议。村委会按照农户数,将租金作为集体资金分到樱桃寨上下组。经核实,核查组认定举报问题不属实。为还干部清白,消除负面影响,镇纪委在樱桃寨组织召开澄清正名会,邀请樱桃寨上下组群众参加,向全村通报调查结果。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手抓从严管理监督、一手抓关心关怀激励,根据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扎实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云南省纪委监委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与此同时,在办理失实检举控告问题中,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教育劝导,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做好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减少不实举报的举措之一,积极宣传信访举报知识。日前,曲靖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的失实检举控告集中澄清正名活动在全市9个县(市、区)同步开展,共为2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村(组)干部澄清正名。同时,以活动为契机,结合群众身边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向群众发放举报须知以及信访举报知识手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按照规范程序检举控告。
开展澄清正名后,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听取被澄清干部想法、群众意见和群众反映,观察被澄清干部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剖析信访举报产生的根源,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做实澄清正名的“后半篇文章”。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208/t20220822_76165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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