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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依据工作规则优化实名检举控告工作流程

时间:2021-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没想到你们调查得这么详细,回复得还这么快,我心里的这个疙瘩总算解开了。”近日,威海市环翠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温泉镇答复一起实名举报,举报人张某对答复情况感到非常满意。张某反映的问题,能够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并及时答复,得益于该区纪委监委新制定的《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流程》。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和省纪委监委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办法,专门制定《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了流程再造、细节重塑。

  新制定的工作流程,将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划分为六个节点,详细规定了每个节点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注意事项以及监督检查要求,实现了办信闭环管理。“点对点”进行实名确认。对来访人员,工作人员在接访点对举报人进行实名确认,录入信访管理系统,并注明“属于实名检举控告”;通过来信、网络等方式举报的,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与举报人面谈的形式进行实名确认。“线对线”转交移送线索。确认实名后,向检举人进行受理告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受理范围、管理权限,分类转交移交,做好问题线索分办工作。“条对条”提出意见建议。具体承办部门接到问题线索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逐条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层报审批。“实打实”展开核查调查。采取谈话函询方式的,1个半月之内办结;采取初步核实方式的,按照初步核实具体情况分类处置。“面对面”反馈调查结论。实名检举控告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同时填写反馈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和信访室各自留存备查。“件对件”对账销号。自反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将调查结论、处理结果和反馈情况等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逐件对照,准确“销号”。

  为确保实名检举控告办理质量,该区纪委监委还采取现场看、网上跟、电话问、书面催等形式,全程检查督办,做到信访件办到哪里,检查督办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威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fgz/202004/t20200410_115794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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