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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五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确定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成员的通知》,确定160名同志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成员,内蒙古检察机关5名检察干警入选。

  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

  成员名单(内蒙古)

  徐福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

  刘瑞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检察官

  高丽(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

  胡大光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张银(女)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夯实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控告申诉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建立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自治区检察院按照高检院评选要求,经过对推荐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坚持德才兼备、择优推荐的原则,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了在控告申诉检察业务领域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办案能力或群众工作能力的候选人员,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筛选、研究讨论、公示考察、审核审批等程序,予以确定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印发了《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从人才库建设管理、入库人才履行岗位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动态管理措施、业绩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jyw/202203/t20220311_3578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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