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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酒驾,他以身试法后又主动以身“释法”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为积极释放为人民司法的法治正能量,画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同心圆,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行稳致远,2021年12月30日,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对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且自愿认罪认罚的罗某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

  案件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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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罗某与朋友聚会吃饭,小酌几杯后,驾车离开,途中,被交警拦下。罗某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罗某主动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提出想参加社区志愿者活动的想法,希望用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罗某用自己“广告人”的身份,主动制作了一部“禁止酒后驾车”的普法小短片,用亲身经历以案释法,向广大市民讲述酒驾的严重后果。

  认罪认罚案件的关键就是要经得住考验,官渡区检察院办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支持当事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其用实际行动增强社会责任感,让当事人从心中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真心悔过,真正改过自新,并以此作为综合评判对其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参考,从而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进一步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km/202201/t20220107_35219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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