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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力促烈士陵园焕然一新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进入驻宣某部烈士陵园的道路

  已经拓宽

  路面已经新铺上水泥

  沿路新建的花坛里种植上青松翠柏

  陵园地面和墙体贴上了

  崭新的地砖、墙砖

  英雄纪念碑主碑砖体修复完整

  掉色的英烈墓碑已重新上色

  ……

  1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事检察院、曲靖市检察院检察人员来到驻宣某部烈士陵园移交地方签字仪式,仪式上,驻宣部队和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签署了烈士陵园移交地方协议,与会领导为烈士敬献了鲜花。检察官们发现此前受损的烈士纪念设施已经修缮一新,置身庄严肃穆的烈士墓区,对革命先烈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而这些变化

  都源于一份检察建议

  驻宣部队烈士陵园位于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偏坡村,该烈士陵园始建于1973年,后由部队翻修重立,总面积约380平方米,安葬的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宣威境内开展战略大后方国防工程建设中牺牲的军地烈士,该烈士陵园有1座烈士纪念塔和17座烈士墓,共安葬着26名烈士、6名因公牺牲人员,由驻宣某部负责管理维护。

  2021年9月,曲靖市检察院、宣威市检察院在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驻宣某部烈士陵园存在路面破损,部分烈士墓墓体裂开、墓碑碑面污损,陵园大门图案和对联字体漆面脱落,围墙部分开裂,陵园内杂草丛生,环境破败,不符合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要求。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曲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苟华梅介绍,由于该烈士纪念设施实际由部队管理维护,鉴于该烈士陵园在管理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全面,曲靖市检察院依法将该案线索移送昆明军事检察院。

  昆明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王亮介绍,烈士纪念设施是国家重要的红色资源,各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10月,军事检察院向驻宣部队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对烈士废园进行整修维护,保持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二是主动对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烈士陵园移交工作。

  “针对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陵园管理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对接,专题研究,立即着手对受损设施进行修缮。”烈士陵园管理部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一方面安排专人对烈士墓区的现状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编制维修预算,并投入40万余元,对烈士陵园进行全面整修;另一方面成立工程监督质量小组,对维修过程全程管控,确保维修质量。经过维修,受损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一新,瞻仰环境愈发庄严、肃穆。

  为确保办案效果,2021年11月17日,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宣威市检察院就驻宣部队烈士陵园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在宣威市检察院召开磋商座谈会议,驻宣部队及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与会各方就部队烈士陵园信息校核、规范修整、有效管护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磋商,并结合公益诉讼案件特点,对烈士陵园进行了实地走访,现场办案。

  在察看过程中,各方听取了烈士陵园基本情况和部队开展纪念设施修缮维护的工作介绍,查找了烈士陵园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工作重点,提出了保护工作措施,为下一步该烈士陵园顺利移交地方管理做了积极安排和前期工作。

  “修缮好的烈士陵园将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阵地,革命烈士的故事终于能更好地传颂下去了。”烈士陵园移交地方现场,曲靖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何楚云欣慰地说。

  宣威市是云南的革命老区,全市共有军烈属、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3万余人。辖区内有烈士纪念设施6处,此外,仍有一定数量的散葬烈士墓分布于全市各乡、镇、街道。宣威市检察院与中共宣威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宣威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部署,宣威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抽调专人与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宣威市涉及的17个乡镇、街道40余座零散烈士墓进行了梳理工作,经现场查看,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宣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份,现均已回复。

  2021年12月10日,宣威市举行散葬烈士迁葬仪式,将13位不同时期牺牲的烈士遗骸迁至东山革命烈士陵园集中安葬,进行统一保护管理和纪念瞻仰,告慰英烈忠魂,激励子孙后代。

  “

  曲靖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开宇表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立足检察监督保护英烈纪念场所设施,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是检察机关的责任。曲靖市检察院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检、军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通过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司法联动,加强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资产、妨害军事训练和军事行动安全、危害军需物资保障、损害军队军人权益等公益诉讼案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更高层次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宣威市检察机关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组织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确保随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长效、安全,切实发挥好红色教育功能作用,助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qj/202201/t20220111_3525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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