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积极探索非试点地区企业合规“检察方案”
时间:2022-06-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如何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非试点地区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积极主动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安徽省淮南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大胆探索、有益尝试——
非试点地区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之
安徽淮南探索与实践
“我本以为自己将面临牢狱之灾,公司也会就此倒闭,可没想到检察机关不仅通过合规考察对我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而且还为我们小微企业问诊把脉、精准开方,使企业起死回生!太感谢检察院了!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合法经营,回馈社会,并通过合规整改实现企业更好发展。”12月23日,在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听证会上,当民营企业负责人耿某听到自己将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时,激动得连声道谢。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全国第二批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今年8月底,最高检党组根据试点工作形势发展需要,明确非试点地区也可以在法律框架内稳妥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
9月份,不在试点范围之内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合规改革精神,在本地区选择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积极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4个月以来,淮南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合规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定位,主动服务保障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在非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成功办理全省首例企业合规案件,成立全省首家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非试点地区企业合规“淮南方案”,各项探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合规工作得到淮南市委、省检察院党组的高度肯定。淮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良鸿、淮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文见宝就淮南检察合规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肯定。12月9日,淮南市检察院在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向全省检察机关作合规工作经验介绍。
提高政治站位:
对标试点 高标推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非试点地区,我们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企业合规改革的精神,主动对接最高检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标试点,高点定位,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选择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开展合规考察,做到对涉案合规企业‘真严管、真厚爱’,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示范效应。”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介绍说。
据了解,安徽省检察院下发《工作方案》之后,淮南市检察院党组迅即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充分认识企业合规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履职意识,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民营经济保护政策。
成立专责机构,压实责任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曙光为组长的企业合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树立“一盘棋”意识,发动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一体推进合规工作落实。
对标试点地区,主动“借智借力”。立足实际,放眼全国,积极学习试点地区合规改革先进经验,虚心向全国首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张家港市检察院“取经学艺”,积极主动“借智借力”,最大限度争取智力支持。
审慎稳妥规范:
凝聚共识 建章立制
明确基本遵循,强化制度设计。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方案》文件精神,依法审慎稳妥规范推进合规工作,出台本地区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实施意见、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等相关规定,全市企业合规改革制度机制的“四梁八柱”已初步构建,切实为规范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提供了制度遵循。
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合规共识。有监督才能促落实。张军检察长指出,做好企业合规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此,淮南市检察机关加强与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就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并在全国非试点地区率先建立了涉案企业合规区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以思想破冰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确保企业合规监督和评估的权威性、公正性、公信力,真正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真“严管”、真“厚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建立及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淮南检察机关探索非试点地区企业合规工作又向前迈进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
强化合规质效:
因案施策 两种模式
严把办案关口,规范合规审查。将企业合规工作与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相结合,对全市38起涉企“挂案”逐案摸底筛查,深入分析案件类型、特点和发案规律,严防“空壳公司”“失信企业”等利用企业合规骗取从宽处理的情况发生。
注重“因案施策”,突出合规质效。充分考量本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因罪施救”“因案明规”,采取“合规监管”与“检察建议”两种合规模式,提出最低限度的有效合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涉案企业合规成本。
淮南市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耿某、瞿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淮南市检察机关采用“合规监管模式”办理的全省首例企业合规案件。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用设备制造的微小型实体企业,企业厂房占地面积约500平米,现有企业员工近20人,该公司经营良好,近年来,虽受疫情影响,但公司累积纳税仍达百万元,在当地微小型民营企业中,属于纳税大户,而且解决了不少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一定程度上助力了当地经济发展。
“如果这家微小型民营企业负责人耿某、瞿某某被判刑,必将对企业发展造成极大影响,甚至还可能因为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而导致该企业就此垮掉!”淮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刘曙光如是说。
因此,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参与企业治理,大胆探索企业合规改革。经调查,该涉案民营企业及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劣迹,犯罪嫌疑人耿某、瞿某某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鉴于此,谢家集区检察院积极引导该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建设,层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决定采取“合规监管模式”对该企业开启为期3个月的合规考察。
经过合规整改,该企业提升合规意识,调整组织结构,强化流程管理,健全风控机制,履行合规计划,完成了从合规组织体系建立到合规政策制定一系列整改。12月下旬,经合规第三方监管组织评估验收,认定该企业合规整改结果合格。谢家集区检察院结合整改评估结果,经公开听证和检委会讨论,对该企业及犯罪嫌疑人耿某、瞿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而安徽省寿县某民营医院则是“检察建议合规模式”的受益者。
该涉案某民营医院共有从业人员约70人,负责人王某,业务范围涵盖了内科、外科、妇产科等11个常见科室,制有单位章程,出资方式为个人独资。安徽省寿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民营医院、王某涉嫌保险诈骗案中,经调查,该民营医院存在依法合规经营理念薄弱、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认真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的基础上,为最大限度降低合规成本,调动涉案企业参与合规建设的积极性,寿县检察院向该民营医院制发了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书。该民营医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合规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规范了内部管理,递交了合规整改报告。2个月过后,寿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肯定了医院整改的初步成效。随后,寿县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夯实合规根基:
调研问需 行稳致远
在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的同时,淮南市检察机关坚持合规实务探索与合规理论研究齐头并进,用理论研究为合规探索护航,用合规探索为检察实践赋能,用检察实践为理论研究佐证。
强化课题引领。增强检察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年初淮南市检察院即发布了24项全市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将“企业生产经营刑事风险与防范研究”确定为唯一一项年度重大课题,引领全市检察理论研究方向,为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奠定坚实的理论根基。
积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淮南检察理论研究优势,邀请省检察院专家、高校教授、职业律师等专业大咖,会聚淮南检察网络“8楼会客厅”,围绕企业合规建设的热点难点,开展主题案例研讨、学术沙龙,掀起“头脑风暴”,激荡合规新思路。持续加强与安徽大学、淮南师范学院等高校的交流合作,深化“检校共建”,推动高校学术理论优势与检察合规实践深度融合,形成资源互补。
推进成果转化。改革无止境,探索未穷期。淮南检察机关逐步构建内外协作、上下联动的“大合规”工作格局,不断用理论调研成果反哺合规办案实践,切实为企业合规改革行稳致远、实现企业善治提供强大理论支撑,为深化企业合规改革积极贡献“淮南智慧”。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201/t20220104_35125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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