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三百一十期:12人伪造协议集体贪污终被"一锅端"
时间:2022-06-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城南企办带领城南片企业园区从无到有,发展壮大,为昆阳镇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贡献,我也算得上是有功之臣,可终究败在了‘贪欲’二字,丧失党性,无视法纪,还连带一帮同事违纪违法,真是万分不该啊!”平阳县昆阳镇原工业经济服务站城南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南企办”)主任潘宗宝站在被告席上悔恨地说道。
2022年4月6日,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城南企办主任潘宗宝、原副主任李绸忠及10名工作人员犯贪污罪,判处潘宗宝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李绸忠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 万元,判处其余10名工作人员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六个月、缓刑三至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至50万元不等;违法所得一千余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面对征地拆迁起了贪念
“根据征地政策规定,只有属于城南企办职工个人所有的资产被征用才会给予赔偿。”
“城南企办创办的这些企业凝聚了我们几代职工的心血,如果就这样被政府无偿收回了,可惜呀!”
……
2009年前后,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城南片区土地。得知城南企办投资创办的企业都将会被政府无偿收回,时任城南企办主任潘宗宝、李绸忠等人总是心有不甘。
抱着一些“想法”,潘宗宝、李绸忠等人多次向平阳县原工商局等单位咨询城南企办下属企业相关事项,企图从中查找漏洞,以便在征地赔偿中“钻空子”谋取个人私利。
“这次政府征地中有一块地,是上世纪90年代城南塑料专业市场向凤山村购买的,面积共9.463亩。但塑料专业市场是城南企办投资单独创办的集体企业,这块地肯定要被政府无偿回收。”
“我们城南企办投资的平阳塑料包装总厂,在2008年的企业年审时,我们已经将企业的属性登记从集体(合作)性质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就是我们城南企办的职工个人,或许我们可以在塑料包装总厂上做点‘文章’。”
2010年3月的某一天,潘宗宝召集副主任李绸忠、工作人员温振成和周德道在办公室“开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纷纷“献策”,讨论得很“激烈”。
经过商量,四人决定仿照城南塑料专业市场向凤山村购买土地的两份协议书原件,伪造平阳塑料包装总厂向凤山村购买土地的协议书,从而将该土地变为城南企办职工个人股份合作的平阳县塑料包装总厂所有,以此从昆阳镇政府骗取征地赔偿款。
伪造征地协议自挖“陷井”
伪造的征地协议书由谁写?怎么写?潘宗宝、李绸忠、温振成、周德道又聚集在一起“开会”。
“温振成的字迹和原协议上的字最像,还是由他写。”“我不敢写,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于是,潘宗宝等3人给温振成写了一份集体担责承诺书,并答应在拿到征地赔偿款后给他1万元润笔费。吃了“定心丸”后,温振成就答应了下来。
完成征地协议书造假后,本着单位内部有“福”同享的想法,四人找到同事陈小娜、温淑美、吴凤文、朱田生,向他们介绍了全盘计划,八人一拍即合。后来,已退休的陈汉贵、王孙通、周开锁、徐珍兰得知了此事,非但没有阻止举报,反而要求分一杯“羹”。至此,城南企办新老职工12人全部“上了船”。
2011年4月,昆阳镇城南片区旧城改造及工业园区整体拆迁正式开始,昆阳镇人民政府成立征地核实调查组,并联合某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城南企办及其创办的企业、职工产业产权归属等进行调查核实。
在向调查组和会计师事务所递交两份伪造的征地协议书及相关材料前,潘忠宝等人为了完善造假细节又多次“开会”研究,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金钱公关”。期间还虚构了城南企办曾向平阳城南塑料包装总厂借款87.1万元的债务,要求昆阳镇政府偿还。
就这样,潘忠宝等12人在这次征地拆迁中,共从昆阳镇政府骗取贪污拆迁赔偿款和虚构债务款共计1053.2517万元,其中潘宗宝分得 95.03 万元、李绸忠分得 91.46 万元,其余10人分得30万余元至90万余元不等 ,剩余资金用于支付凤山村村民涉案地块补偿等费用支出。
事情最终败露集体落网
世上没有不透墙的风,造假贪污最终还是会留下了蛛丝马迹。2019年11月,一封反映潘忠宝、李绸忠等人骗取贪污征地赔偿款的举报信寄到了平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随即,平阳县纪委监委对潘忠宝、李绸忠等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深入初核,通过调取真假征地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及询问相关人员,掌握了相关人员违纪违法的确凿证据。2020年7月,平阳县监委相继对潘宗宝、李稠忠、温振成、温淑美、陈小娜采取留置措施。随后,涉案的其余8人纷纷主动投案并交代问题。
2020年9月,潘宗宝、李绸忠等12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退休人员取消退休待遇);因涉嫌贪污犯罪,12人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潘宗忠等人作为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究其原因是党性意识淡薄,服务群众的观念不强,社会道德欠缺,利益私心较重。”平阳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说。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贪”字近乎“贫”字,“婪”字近乎“焚”字,贪婪的最终结果就是身败名隔裂、一无所有,不仅毁了自己,害了家人,还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
(平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05/t20220505_603993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72024年全国“宪法...
- 2024-11-27鹿城:"双百一中心"...
- 2024-11-27永嘉:靶向监督规范提...
- 2024-11-27博爱县:“未巡先改”...
- 2024-11-27林州市:巡察机构全面...
- 2024-11-27“数智”监管打造群众...
- 2024-11-27汤阴县:延伸巡察触角...
- 2024-11-27新乡市凤泉区:“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