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提档升级
时间:2020-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弘扬清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乌兰察布市持续推动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目前,全市各旗县市区2019年度评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按照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度“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将在总结以往评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评选审核制度机制,认真做实“规定动作”,创新设计“自选动作”,不断深化评选工作实效。扩大评选覆盖面。结合公务员制度改革工作,将职级为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非领导干部纳入评选范围,推动评选工作扩面提质。强化监督考核。要求对每年度通过评选审核的“清风干部”及标杆“清风干部”进行统一考核,并公开公示评选结果和调整动态,让评选出的“清风干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倾听群众的评价和诉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结果运用力度。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将评选结果应用到干部日常管理、培养、选拔等各个方面,树立注重实干、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以配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做好全区十大“基层清风干部标兵”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和宣讲工作为起点,开展全市标杆“清风干部”先进事迹报告会,分领域、分层级进行巡回宣讲,激励广大干部争当“清风干部”,弘扬基层正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四个“组合拳”之一,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重要抓手。在2018年度的“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中,乌兰察布市共评选出 “清风干部”16290名,“标杆清风干部”2360名,一大批作风廉洁、实绩突出、担当尽责的基层干部树立起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有效激发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激情和热情,切实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基层政治生态注入了清泉活水。(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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