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擦亮派驻探头
时间:2020-09-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本职责。日前,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围绕加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开展了专题调研。
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对日常监督认识上还有差距。实际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对日常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深,没有把监督工作融入驻在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之中。比如,把日常监督仅仅当作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来看待,还没有把它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去思考和谋划,因而工作站位还不够高,工作思路还不够清晰,工作招数还不够多,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难以显现。
在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上还有差距。日常监督天天讲、年年抓,但攥指成拳、重拳发力不够。主要表现在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对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监督还停留在工作会议上、议事决策上,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掌握也停留在会议过程上,点对点、面对面的监督办法不多、措施不细,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做得不够。有的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没有很好地贯通起来,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的监督还浮在表面,没有深入下去,没有提升到政治高度来监督,致使日常监督工作在低层次徘徊。
履职能力上还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派驻干部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问题,没有形成从政治上思考问题的自觉;运用政治思维开展监督的能力比较欠缺,在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中往往不能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局限于就事论事,见人见事就是不见思想,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没有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影响了监督的有效性。还有一些派驻干部对党内法规、纪法业务的学习仍不够系统,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对新发展理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思考研究不够透彻。此外,自办案件方面还是弱项,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研判能力不强,信访处置成案率较低。
日常监督效果上还有差距。日常监督重在经常、贵在有恒,必须在“常”和“长”两个方面下功夫。有的派驻干部对日常监督课题思考较少、研究不多,开展日常监督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强,习惯照抄照转、按部就班,自觉追求工作高标准高质量不够。有的派驻干部对日常监督的内涵要义、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中抓重点、攻难点劲头不足,监督触角难以延伸,发现问题不及时,没有解决关键问题、做到关口前移,对少数干部违规违纪情况了解掌握滞后,对一些易发多发问题防控不力,直接影响了监督效果。
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擦亮派驻探头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日常监督工作。深刻领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政治监督寓于日常监督之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提高日常监督的政治站位。
找准日常监督定位。一方面,在角色上要定好位。积极适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形势任务,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找准“再监督”角色定位,坚守立场与身份,牢记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监督的硬气和底气。另一方面,在工作上要定好位。聚焦主责主业,夯实日常监督基础,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对象、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压实主体责任。派驻机构要善于牵住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常思、常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三问”,即: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具体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统筹结合、形成合力,使责任共同体协同发力。要抓住日常监督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形成鲜明责任导向,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抓严抓实抓深抓细日常监督。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重大政治问题,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对口监督单位形成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擦亮和拉近监督“探头”,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形成警示震慑,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守正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责任链。采取谈心谈话、驻点调研、走访座谈、专项督查督办等方式,积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善于发现并透过现象剖析潜在的、深层次问题,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解决存在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日常监督走深走实取得预期效果。
增强监督本领。围绕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努力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干部队伍。要提高派驻队伍结构合理性,加大派驻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注重引进经济、法律、金融、审计、财务、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要增强培训针对性,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类和纪律法律类培训,专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审查调查专业知识培训,开展业务比武、公文评比、案例解析、成果展示等适应性实用性培训教育活动,提高派驻干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能力。(贾俊芳 作者系江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8月6日理论周刊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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