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借贷“隐形衣”受贿,岂能蒙混过关!
时间:2020-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被告人周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20年3月,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周斌受贿案在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宣判。经查,2010至2019年,周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多名企业负责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
翻开周斌的简历,在他21年的工作经历中,有18个年头都从事着经济领域相关工作。18年的经济工作经历让周斌的身边聚集了越来越多的老板“朋友”,周斌在忏悔书中写道:“工作中接触的大多是企业老板,随着交往的密切,我逐渐被他们的生活方式同化,面对山珍海味、高档烟酒习以为常了,面对灯红酒绿、奢靡消费不以为然了,总觉得跟企业老板接触,只要不搞权钱交易,就算是‘亲清’了……”就这样,一念放恣,百邪乘衅。
在众多的老板“朋友”中,卢某算得上是“重量级”的一位。相识10余年,卢某从一开始约周斌吃个饭、打个牌,唱个KTV,到逢年过节送些烟酒,以给周斌小孩压岁钱的名义送个红包,再到以1分利向周斌借款付息……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周斌也俨然将卢某当成了自己的“好兄弟”。投桃报李,他开始频频为卢某公司在项目审批、业务承接上提供各种帮助。
2014年6月,经卢某介绍,周斌将20万元人民币借给个体老板陈某,约定月息1.5分利,没想到陈某竟破产失联。眼见借出去的20万元就要“打水漂”,周斌多次隐晦地向卢某提及这笔“损失”。为了表达“兄弟情义”,维持长期的利益关系,卢某借机以替陈某偿还借款利息为名,于2014年末、2015年初、2016年初分3次送给周斌共计人民币8.4万元。周斌悉数“笑纳”。
但事情并未结束。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再也关不上了。2018年年初,卢某想请周斌在工程项目审批上行个“方便”,并提出项目收益后给他吃点干股,周斌表面未置可否,但心中却悄悄打起了“算盘”。在周斌的“关照”下,项目顺利通过审批。事后,他再次向卢某提起了那笔20万元的“损失”,卢某心领神会。
“当时,我自己一同出借给陈某的100多万元也‘泡汤’了,但毕竟有求于他嘛。”为了来日方长,在明知自己无需承担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卢某再次以替陈某偿还本金为名送给了周斌20万元人民币。
“我也知道拿回来的这笔20万不是我借出去的20万了……”接受调查的周斌坦言。曾经,也有企业主捧着现金送上门来,他拒绝了,因为知道这是明显的犯罪。但面对20万元的“损失”,心中的贪欲和侥幸占据了上风,以为有了借贷这层“遮羞布”就能够蒙混过关,不曾想机关算尽反陷囹圄。
一位曾经勤奋实干,未来可期的年轻干部就这样戛然“谢幕”,痛定思痛,我们哀之更应鉴之。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一手拿钱,一手办事”的腐败行为已不多见,但穿着各色“隐形衣”的新型腐败问题却正在滋生。作为领导干部,唯有知法懂法,慎独慎微,在心中始终架牢政治高压线、道德耻辱线、法纪警戒线,方能善作善成,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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