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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神聚魂换来监督胆气足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改革红利,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更强了。”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记者见到了正参加培训的江西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赵小冬。据他介绍,改革前干纪检工作有一些思想顾虑,“觉得纪检工作那是纪委干的活,我们更多还是税务干部,监督起同事来畏首畏尾。”

  抓好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变思想、凝聚共识是前提。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把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凝神聚魂作为抓好改革试点的“第一课”,针对各级内设纪检机构了解掌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要求不及时、渠道有限等问题,与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共同创建“一竿子到底”每季度主题联学机制,覆盖全国税务系统1.9万余名纪检干部。每期联学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安排系统纪检机构交流工作经验,将联学变成一堂堂生动的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课”。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在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纪检组干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直接快捷地听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声音”“通过组长领学,我们开展工作的方向更明确了,底气也更足了”……主题联学架起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与省、市、县税务局各级内设纪检机构的“连心桥”“直通车”。参加主题联学的纪检干部思想进一步统一,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专责监督意识,坚定了做好监督工作的信心。

  主题联学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自上而下推动派驻监督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抓手之一。此外,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税务系统实际,坚持以上带下,通过日常联系、转办督办、编发简报等加强指导,带动各级内设纪检机构同心同力,初步实现思想变革、灵魂重塑,全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呈现出新风貌。

  现在,“主动”成了陕西省汉中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罗长冬口中的高频词。“以前是捂问题、藏问题,灭火器的作用;现在是主动发现、处置问题,安全阀的作用”,该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实施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将主动发现问题、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下级内设纪检组履职考核的重要指标。罗长冬介绍,改革试点以来,通过推动监督下沉,抓早抓小发现并处置问题699个,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06人次,有效防范化解了潜在的廉政风险。

  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在税务系统进一步释放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将规范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作为着力点,让干部习惯被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改革试点以来,该纪检组坚持把减税降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通过实地察访、走访贫困户和村“两委”等方式,发现并严肃查处了某区税务局减税降费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某驻村扶贫干部村里和单位“两头不在”等问题。据该纪检组组长李宁国介绍,现在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乃至纪检委员,明显感觉到压力大了,监督责任层层传导,监督工作开展的更实了。

  建章立制是改革试点的有力支撑。“除了监督意识、精神面貌上的变化,纪检组开展监督的制度支撑、体制机制也进一步理清了。”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与分级管理单位不同,税务系统内设纪检机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级监督软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省税务局“一把手”曾在一次座谈会上谈起纪检组组长:“他是我领导下的党委纪检组组长,怎么监督我?”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决定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更集中、责任更重大,相应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难度更大、任务更重。

  “针对全系统排查发现的4起现金税费征缴违纪违法问题,需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省局分管领导和市县局党委管理监督责任……”在某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报送给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的2021年第二季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上,详细记载了该局“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评价,既点问题又提出具体建议。为强化同级监督效果和权威性,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并与总局党委共同制定了《省级税务机关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监督职责请示报告办法(试行)》,要求每季度向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省级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一岗双责”等9方面内容。

  为保证制度刚性,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平时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掌握的情况,通过蹲点调研、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执行季度报告要求的审核。据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审核今年第二季度请示报告情况时发现,某省级局纪检组组长对其他9名总局党委管理干部的评价内容,完全照搬照抄第一季度报告时的评价内容。针对这个问题,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一方面由分管组领导点对点约谈该名纪检组组长,同时对有关情况在全国税务系统进行通报,引导各省级税务机关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引以为戒。

  季度报告制度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的一个缩影。为指导推动改革,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与总局党委联合印发《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7项配套制度、《关于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推动提升税务系统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和工作指引。

  “现在知道监督不是谁要为难谁,也不是谁故意找麻烦”“大胆监督并没有‘得罪’谁,反而换来了被监督对象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尊重,干工作更有劲了”……通过改革试点的点滴积累,税务系统纪检机构履行专责监督职责更坚定了,开展监督更主动了,尤其是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网格化教育监督的落实,使得大监督氛围逐渐形成,改革试点逐步显现出从有形监督到有效监督的扎实转变。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978/160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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