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时间:2021-10-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近年来,蚌埠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四个“统”字,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探索创新基层监督方式,着力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统一机构设置。协助市委出台《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导县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依法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74个,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统筹协作配合。出台县(区)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制度指导意见,建立30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围绕协作区职能作用发挥,做到三个“注重”,即注重监督工作重点,明确监督检查范围、事项;注重审查调查工作重点,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注重审核把关工作重点,发挥乡案县审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统配纪检委员。选配1104名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通过“课堂教+现场看+实际用”相结合的培训形式,推动村级纪检委员更好履行“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职责。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的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规范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式,督促村级纪检委员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
统管小微权力。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选取2个县(区)试运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监督,推动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共受理问题线索994件,办结887件,处理4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4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上下功夫,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97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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