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遂川:列明权力清单 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时间:2021-09-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为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有效治理基层“微腐败”,江西省遂川县建立健全“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强“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村级涉权“微腐败”问题。
全面开展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梳理、归纳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建立健全涉权事项报告公示、权力运行会商等六项制度,对民主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40余项“小微权力”清单化,绘制出办事流程图,群众可以享受什么政策,如何办理,一目了然。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调研,和群众及镇村干部面对面访谈,总结归纳出“小微权力”运行监督的重点难点,出台监督实施方案。全县23个乡镇309个行政村,依据自身情况,逐村建立“小微权力”清单。
此前,碧洲镇良岗村村民梁晖源认为村干部在低保评审过程中违规操作,因而产生抵触心理,拒不支持村里工作。镇纪委了解情况后,带着“小微权力”清单和智慧民政系统导出数据到梁晖源家中,耐心解释评审流程及条件,消除了他的疑虑和不满。
作为首批试点乡镇的碧洲镇,尝到了“小微权力”监督运行机制带来的甜头。该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小微权力”运行公示、会商、内控等机制,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及时整改。
“之前由于群众对基层政策不了解、政策不透明、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我县40%信访举报为基层农村党员干部问题。现在阳光‘晒’权后,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群众信访问题明显减少。”遂川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洪良说。
据了解,“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行以来,仅今年上半年,遂川县有效检举控告量74件,比去年同期下降43.5%。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县纪委监委受理村居干部检举控告件26件,比2017年同期下降49%。(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08/t20210827_248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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