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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群众清净日子——记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赣州市南康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1-08-2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多亏了区纪委监委敢于亮剑,打掉了生猪定点屠宰场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肉霸’清除了,市场安宁了,猪肉价格恢复正常了,我们的收入也稳定了。”8月17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城区菜市场的猪肉摊位前,摊主和市民们正忙着交易。看见区纪委监委的干部前来回访,大家都围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康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持续精准发力,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25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推动专项斗争不力及其他失职失责等问题15起95人。今年4月,南康区纪委监委被评为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打掉“地下执法队”及其保护伞

  上世纪90年代,曾在外地经营矿山的商人周少波来到南康经营生猪屠宰生意,并在社会上网罗了罗某等刑满释放人员,他们寻衅滋事、强制交易,逐渐垄断了城区猪肉市场,成为名副其实的“市霸”“肉霸”。2018年9月,赣州市公安局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对周少波、罗某等人立案侦查。

  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以能够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其背后往往有“保护伞”“关系网”撑腰。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南康区纪委监委主动提前介入,深挖细查“肉霸”背后的“保护伞”。

  通过走访南康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商户,专案组了解到,自周少波接手经营该屠宰场后,就私自组建了一支所谓的“市场执法队”,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屠户们肆意罚款,强迫城区所有猪肉摊主从他们经营的屠宰场购买猪肉再到市场上进行销售,从而垄断了城区猪肉市场,扰乱了猪肉经营秩序。而“地下执法队”之所以能够巧立名目乱收费,是因为蓉江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钟某辅等人授意其以“检疫费”名义违规收费。作为回报,城区屠宰场给钟某辅等人送了共计68万余元。

  紧接着,专案组顺藤摸瓜,查出了为“地下执法队”提供庇护的分管城区猪肉市场的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谢某琪、屠管科科长邓某发等公职人员13名。谢某琪、邓某发等人在接到群众对“地下执法队”的有关举报后,不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取缔,反而对其包庇、纵容。在此过程中,谢某琪、邓某发分别收受城区屠宰场2.73万元和2.32万元的钱物。

  在查清区畜牧水产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南康区纪委监委还先后查处了区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彭某新、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赖某文为周少波黑社会性质组织出谋划策、充当“保护伞”的问题。最终,南康区纪委监委共查处公职人员24人,周少波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彻底被打掉。

  破除宗族恶势力的关系网

  唐江镇幸屋村是赣州南康幸氏的主要聚居地。2012年初,为了协商厦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事宜,南康区唐江镇幸屋村幸垂桥等16人成立了幸屋村“幸氏事务理事会”,强行介入村集体事务管理,干扰村“两委”工作,强揽工程、欺压百姓,成为横行一方的村霸。

  “恶势力在幸屋村盘踞多年,‘关系网’根深蒂固,群众害怕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破网打伞’面临很大阻力。”专案组成员曾庆龄说。

  专案组先是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了解了幸氏事务理事会组织人员到高速公路工地阻工、围堵镇领导,并多次寻衅滋事、欺压村民等违法犯罪事实。

  为了鼓励群众提供线索,专案组会同信访部门到唐江镇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基层大接访”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入户问廉”,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打消群众顾虑,发动群众提供为“幸氏事务理事会”提供庇护的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为深挖彻查打开了突破口。

  在大量问题线索的梳理过程中,专案组发现,2016年6月,幸垂桥等恶势力人员擅自决定将厦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等款项108.4万元、唐江镇上犹江引水工程119万余元等幸屋村集体资金,存入理事会出纳幸某平的个人账户,用于理事会成员发放酬劳,并采用报销“辛苦费”等方式拉拢村委会主任幸某红及部分村民小组长。唐江镇政府及幸屋村委会在幸屋村开展工作必须事先取得理事会的同意,基层政权被幸垂桥等恶势力侵蚀。

  随着案件调查进一步深入,专案组发现唐江镇委派的幸屋村党支部书记郭某栋经常接受幸氏事务理事会的宴请和所送财物,对其侵害村集体、村民个人权益问题放任不管。同时,专案组还发现唐江镇党委政法委员伍某文作为时任幸屋村包片领导,对幸屋村党员村干部疏于管理,导致以幸垂桥为首的幸氏事务理事会一度发展成为横行一方的村霸恶势力。

  在深挖彻查后,幸垂桥等16名涉恶势力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也被一网打尽,幸屋村村民终于过上了清净日子。

  敦促违纪党员干部投案自首

  “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处中,我们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制定专门方案,实行‘1+N’整改。”南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1”即案发单位,“N”即本系统所有单位,“1+N”整改就是案发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同时开展整改。

  针对区畜牧水产局13人充当周少波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问题,南康区纪委监委要求区畜牧水产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单位通过自查、互查的方式认真分析排查岗位风险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通过举一反三,南康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对全区农业农村、水利资源等15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各类岗位风险405个,健全完善制度53项,探索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针对幸屋村“幸氏事务理事会”涉恶腐败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南康区纪委监委向唐江镇党委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集体资金的监管,健全“小微权力”监管体制,尤其是要加强对各村“两委”干部的监督管理,选优配强村干部,切实解决个别村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唐江镇对全镇109个理事会组织开展排查整改,解散37个。

  在开展“一案一整改”的基础上,南康区纪委监委将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对全区干部群众加强警示教育。南康区纪委监委还拍摄了以周少波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背景的专题警示教育片《贪婪的代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针对公安系统、农业农村系统、基层组织等领域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案件多发、易发的特点,南康区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同步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宣讲投案自首、从宽处理方针政策。在纪法震慑与政策感召下,南康区公安系统11名干部主动投案自首,其中充当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的有8人。(通讯员 甘士莲 康荣伟)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qlkm/202108/t20210823_429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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