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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式”警示教育正衣冠

时间:2021-06-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第一季度《典型案例汇编》中第二个案例,就是通报我们单位成人教育中心党支部副书记韦月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大家一定要对照检查,看自身有没有这样的问题,从中吸取教训。”6月10日,洛阳市洛龙区教体局党组书记马永伟在每月一次的警示教育中告诫全体同志。

  洛龙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用活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案例,每季度对自办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案例汇编,拍摄警示教育片和忏悔录,常态开展“对照式”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实行“零距离”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正好衣冠,为教育挽救保护党员干部、推动“治未病”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重要抓手。

  该区纪委监委围绕自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拍摄高质量的警示教育片;对于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逐一拍摄忏悔视频;督促全区各单位每季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忏悔视频。充分运用自办违纪违法案件,按季度进行案例汇编,编印时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类、责任追究类、其他违纪违法类等分门别类,每一类别再按照区直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依次排列,使警示教育具有针对性。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把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案例应用作为重点,查是否将案例作为党员干部日常警示教育的重要素材,及时传达至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查是否在学习时避重就轻,刻意回避本部门本单位有关案例;查案例学习时是否蜻蜓点水、一读了之,既不研讨交流、又不对照整改。

  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精心编印并在全区范围发放典型案例汇编6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自办案件169个,拍摄警示教育片1部、忏悔录2个,通过身边人的案例让党员干部对照检查自身偏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从而正好自身衣冠。(刘营梅)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6bc74229680646a8866195350d5db3d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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