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
时间:2024-11-17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邵志佳 盛俊辉)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针对古道、革命旧址、名人故居等亟须保护场所,协调各方力量,落实修缮资金,促使文物和文化遗产重新焕发容光。嵊州市检察院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综合履职,不断强化监督刚性、深化监督成效。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刑事案件24件79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1/t20241113_67306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5赵乐际对葡萄牙进行正...
- 2024-11-24检察日报:80余万元...
- 2024-11-24全省检察机关荣获6项...
- 2024-11-24庭审观摩提质效,评议...
- 2024-11-24学“真招”!这场培训...
- 2024-11-24检察日报:打官司走不...
- 2024-11-24检护民生|司法救助为...
- 2024-11-24检察日报:“邻里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