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治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媒体关注

【媒眼看陇检192】人民日报丨推动一体协作、优势互补——甘肃青海检察机关建立保护大通河协作机制

时间: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刊发《推动一体协作、优势互补——甘肃青海检察机关建立保护大通河协作机制》。

  

  《人民日报》截图

  近日,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永登县检察院和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黄河支流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大通河流域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案件办理协作、专项活动协同行动、重大案件协商、信息资源共享、研讨交流协作等7项机制。围绕三地在履行职责中的具体行为,要求做到在调查取证、专项巡查、业务研讨等方面,相互协作配合,资源互通共享。

  大通河发源于祁连山脉东段,干流全长560多公里,流经青海省和甘肃省,是黄河重要的二级支流,对黄河水源涵养及黄河源生态系统调控作用明显,在守好筑牢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2019年,天祝县和互助县两地检察机关签约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2023年,天祝县和永登县两地检察机关签约建立庄浪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三县检察机关开展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去年,两省三县专题开展大通河跨界河流联合保护行动。此次协作机制的签约,是三地检察机关推动一体协作、优势互补,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大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又一次有益尝试。(记者宋朝军)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527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反腐法治网 ff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