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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丨“群众满意就是我的奋斗目标”

时间:2024-10-23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村干部将集体土地出租牟利,严重侵害村民利益,我们要以这个案件为突破口,全面清查基层干部侵占集体利益问题。”前不久,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陈克结合此前查处的典型案例,指导分管部门的同志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职能部门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4年,陈克一直奋战在审查调查一线。他既铁面无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又铁骨柔情,千方百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他主办、承办案件100余件,每一件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2022年9月,陈克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

  “路是人走出来的,我们要敢为人先、勇于实践”

  2023年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二七区纪委监委收到0143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的不少问题线索。

  0143粮库是国有粮食企业,每年进出资金量大,与之合作的客户很多,而粮食购销领域相对封闭,业务流程复杂,风险隐患和贪腐漏洞比较隐蔽。此时,二七区纪委监委尚未办理过粮食购销领域案件,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可谓面临重重困难。

  “路是人走出来的,我们要敢为人先、勇于实践,多动脑子、多想方法,一定能克服困难。”陈克带领办案人员认真学习粮食购销领域相关政策规定,深入了解粮库职能以及粮食轮库的具体流程,为查办案件打好基础。他们调取了0143粮库的相关账目和文件资料,并找来该粮库原主任时某谈话了解情况。时某刚退休不久,性格内向,又不了解党纪国法,对谈话非常抵触,不肯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

  鉴于谈话工作收效甚微,陈克决定通过外查寻找突破口。他带领团队认真比对该粮库多年的账本,发现该粮库除了正规的账簿,还有一套内部账。通过研究这套内部账,陈克发现,有些粮食运输费用最终转到了一个账户名为“李某”的银行卡中。而这个“李某”是时某的表哥,以“李某”身份办理的这张银行卡其实一直是时某在保管使用。

  掌握了这些情况后,陈克推心置腹地对时某讲形势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步步突破时某的心理防线,促使其如实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违纪违法事实,该案顺利办结。

  发现问题不是终点,整改落实才是目的。针对时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陈克带领办案人员深入探究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立行立改。与此同时,二七区纪委监委下发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区发改委、0143粮库等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企业效益整体提升。

  “既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也不让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

  陈克常说:“我们办的是案件,也是党员干部的人生。有的案件,对我们来说,不是什么大案要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所以,不管大案小案,我们都不能有一丁点儿的疏忽。”为了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他和同事们经常加班加点,反复推敲,有时为了一个细节,要研究半天。

  几年前,陈克牵头查办了一起村干部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案件,后经查证,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举报该村村委会原主任常某侵占村集贸市场租金41万元。为了证明案件事实,张某提供了市场租户关于缴纳租金的证言、村民小组长等5人关于将租金交给常某的证言、财政所出具的未收到该村集贸市场管理费用的情况说明等证据,从表面上看,证据链相当“完整”。

  然而,让陈克始料未及的是,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谈话一开始便陷入僵局。面对办案人员,常某情绪激动,坚决否认收过这些租金,之后便一直沉默不语。

  究竟是常某顽固不化还是本案另有隐情?本着“既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也不让好干部蒙受不白之冤”的原则,陈克一方面带领办案人员多方面了解情况,查清了张某伙同村民小组长等几人伪造证据诬告陷害常某的事实。另一方面,陈克耐心做常某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尽可能提供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相关证据。得益于陈克的启发引导,常某向办案人员提供了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关键证据——其卸任村委会主任后移交的市场租金清单和收支票据。

  原来,张某与常某存在个人恩怨。在常某卸任村委会主任后,伙同他人多次开会“研究”,捏造常某侵占村集贸市场租金的事实,并对其进行实名举报。多亏了陈克等人实事求是地查清了案件真相,才避免了冤假错案的产生,张某等人也因犯诬告陷害罪受到了相应的惩处。

  “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不能坐视不管”

  长期的基层工作历练,让陈克与当地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一直把守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满意就是我的奋斗目标。”

  有一次,陈克带队到侯寨街道开展监督检查。群众老闫反映,有个工程项目占用他家五亩六分地,但他只得到两亩地的补偿款,希望要回其他三亩六分地的补偿款。陈克查阅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文件资料,发现老闫家在地亩册上登记的土地只有两亩,而不在册的土地因无法确定权属,不能获得补偿。

  “不在册的土地也是村民的土地,如果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不仅会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也会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不能坐视不管。”经过和同事们研究讨论,陈克决定先从地亩册入手查清老闫家被征用又不在册的土地究竟有多少。

  说到地亩册,可以追溯到1998年,当时全国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根据土地等级,老闫家和其他几户村民一样,一、二、三等地都分到了一些。老闫家分到的三等地是三亩六分河荒地,至于这些地为什么没有登记在地亩册上,老闫自己也不清楚。村里一些老人感叹道:“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村干部都换了好几届,没人能说出个所以然。”

  “发放征地补偿款要有明确的依据,这是政策底线。要想保障老闫家的利益,必须有证据证明被征用的这三亩六分河荒地就是老闫家的。”陈克一边给核查组打气,一边指导大家制定了“三步走”工作思路:“首先,逐一走访村里的老人,如果有人留存了当年划分土地的文字资料,就可以作为征地补偿的有力证据;其次,认真查阅村里历年的土地承包档案,从中寻找有价值的线索;最后,多方了解情况,寻找能够与前两项形成印证的证据。”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核查人员在一张泛黄发脆的纸上,发现了关于老闫家以及其他几户村民承包土地面积的记录,该记录恰好与侯寨街道办事处的档案登记资料相互印证,能够证明被征用又没有获得补偿的三亩六分地确实是老闫家的……陈克督促相关部门很快按照政策将老闫等几户村民应兑付的补偿款全部兑付到位。

  在老闫心头拧巴两年多的疙瘩终于解开了,陈克和核查组的同志们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由衷地感到高兴。(易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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