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品牌展示(四)鸿雁未检——从乌拉特草原飞入千家万户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江水长,秋草黄。北归还,向南方。一曲鸿雁,宛转悠扬,诞生300多年的蒙古族民歌,随着远古的风,从乌拉特草原飞向全世界。经过几百年的传唱,化作时代强音,历久弥新,成为巴彦淖尔独具魅力的地域名片。
每当马头琴响起,总能起唤起人们心中最浓烈的乡愁。天涯万里共此声,超越语言的心理共鸣,赋予民族音乐永恒的生命力。
鸿雁未检
——从乌拉特草原飞入千家万户
乌拉特草原又被称为“鸿雁故里”。雁有来回,时有寒暑,不变的是对草原深深的眷恋。2019年6月,巴彦淖尔市检察院成立了专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八检察部,各基层院均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设置未检办案组,配备专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随着未检队伍专业化进程加快,“鸿雁未检”品牌和logo应运而生。
“鸿雁未检”logo设计以红色正圆为主,以鸿雁图案、汉蒙双语的字样填充图标。以日出为灵感,取如日方升之意,象征未成年人朝气蓬勃,风华正茂。两只鸿雁一大一小呈上下排布,意为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推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为孩子们成长成材引路护航。
头雁领航 群雁齐飞
“鸿雁未检”团队采取一系列举措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着力提升团队素质。巴彦淖尔市检察院由考取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人才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加强对下指导等方面推动未检条线专业化建设。同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培训、未检故事会、未检业务竞赛等活动以训促学、以学提质。另一方面,着力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与纪委监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建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
作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
“全科医生”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基础工程、希望工程,也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鸿雁未检”既当好刑事检察的“专科大夫”又当好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全方位、系统诊疗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未成年人“四大检察”贯通融合。
立足本职,着力办好涉未刑事案件。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力度,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在办理涉未案件的过程中,未检检察官将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作为常规审查内容,逐案主动了解被害人遭受不法侵害造成损失情况和生活困难情况,将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向控申部门通报,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及时纳入救助轨道。2020年以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救助案件49件、救助56人、发放救助金106.4万元。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监督,审慎办理建议撤销监护权、督促确定监护人、支持起诉民事案件。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对生效民事判决的监督申请的过程中,加强同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受教育情况等信息,期间与申请人耐心沟通,缓解其对立情绪。向申请人提供司法关爱,帮助其后续顺利接受治疗、康复,尽快走出困境,积极移送案件线索,为其提供司法救助。
抓教育挽救,对罪错未成年人加强帮教工作。对未检特殊制度“应用尽用”,严格按照法定范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与专业心理咨询师、律师共同开展客观、翔实、有针对性的社会调查工作。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规范制发督促监护令,加强监护监督工作,适时对督促监护令进行回访。2021年以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携同妇联等单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8个,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00余件,有效规范家长与监护人“依法”带娃。建立工作台账,持续跟踪涉案未成年人监护情况。对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复学、提供救助资金等保障措施。
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公益诉讼领域始终牵动着“鸿雁未检”团队的心,也练就了未检人一双发现问题线索的“慧眼”。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校园内食宿及设施安全、出行安全、校园周边彩票销售点不良影响等领域,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先后办理了包括校园窨井盖、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车、校园周边商店无证销售烟草、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宾馆旅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加强跨部门协同协作,对相关部门开展的排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进行检察监督,凝聚社会多方力量,有效厘清并压实责任,共同增强保护意识,形成“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工作成效。
“鸿雁”传书 共话法治校园建设
巴彦淖尔两级检察院共同打造“鸿雁未检”宣传阵地,运用统一标识,形成化整为零的内部合力。“鸿雁未检”宣讲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偏远地区、农村牧区、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补齐巴彦淖尔市法治教育短板。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在开展弱势儿童保护专项行动的过程中了解到临河区双河学校法治资源匮乏,全校仅有40余名师生,“鸿雁未检”宣讲员认真准备法治课程走进学校开展宣讲,孩子们在课堂上积极互动,气氛热烈。宣讲团成立以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60余场,获益师生180000余人。先后荣获全区、全市“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全市关工系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法治宣讲内容和效果上下功夫。法治副校长履职前与学校深入沟通,按需设置宣讲内容和主题,将典型案例与办案实际相结合、热映影片与自制歌谣相交互,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以案释法,以未成年人常触及的短视频为切入点,激起学生兴趣,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等热点法律问题,通过现场演示和问答等形式,让学生们让学生“听得进、学得懂、记得牢”。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载体,为孩子们输送法治养分。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提档升级,将进校园授课与“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确保落实见效。
在法治宣讲形式和实质上下功夫。通过“明史知法?筑梦未来”全市中小学生“两法”知识竞赛、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书画比赛、暑期/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等形式,线上与线下结合,让孩子们自觉主动学法。通过“沉浸式”角色扮演、多媒体趣味教学、“零距离”参观体验学习法律知识,让“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入脑入心。
在法治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上下功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观“鸿雁未检”办案工作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汇报工作,促进“鸿雁未检”社会化建设。与媒体联动,在《巴彦淖尔日报》第六版设置“检察之声”专栏,利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LED广告屏,滚动播放未检公益视频,群发未检公益短信,做客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直播间”特别节目,制作“鸿雁未检”文创产品,提升品牌影响力。
以检察“匠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乌拉特蒙古语译为“能工巧匠”之意,“鸿雁未检”团队秉承精益求精的优良传统,以“匠心”守本心,树立“办理个案只是治标,促进解决背后的社会问题才是治本之策”的办案理念,审慎办理每一起涉未案件,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未检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每案必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活动,逐个行业抓好督促落实。与教育局、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推动对教职员工、临聘人员等开展入职查询工作。2018年入职查询工作开展以来,“鸿雁未检”团队密切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行业人员开展入职前查询1072人次,开展在职查询29514人次,行政处罚12人,解聘后勤保障人员1人。
让法治阳光照进草原最深处
因地制宜开展好“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强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工作,在全市设立728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实现每个嘎查村和社区全覆盖。开展“未检保护,伴我成长”法治进乡村专项活动,与基层民政、教育、团委等单位开展座谈,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孩子们带去法治课程、学习礼包、生活日用品等,让“阳光”照进孩子的心田。
寒风吹日短,位于黄河“几”字弯上的“塞外明珠”乌梁素海一碧万顷。目送飞鸿,天高水长。鸿雁未检人始终在用自己的方式深情演绎这首古老的乌拉特民歌,也必将赋予她全新的生命气象。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wcnrjc/202311/t20231113_601749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与法“童”行 呵护成长
下一篇: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学子助成长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