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治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治道德

【一线调研】“检察监督很有人情味儿”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主动征询社矫民营企业家从事经营活动遇到的困难,给了企业信心。”3月10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区司法局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一名在矫的企业代表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座谈感受到了在监督框架内的司法服务的人情味。

  

  

  据了解,为挖掘服务民营经济的着力点,积极推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监管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香坊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动征询社矫民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社矫期间需要到外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请假困难,有时会发生企业经营者无法有效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生存发展。

  针对该情况,香坊区检察院结合《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对于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经营、工作需要等确需本人离开社区矫正区域的,准确把握外出请假标准、适度简化请假审批流程、做好定位监管和行程记录,为接受社区矫正的民营企业人员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同时,该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社区矫正监管中,给予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更多关注,开通意见和建议反馈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保障,确保监管有力度,企业有发展。

  对于适度简化请假手续,赢得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点赞,并表示严格遵守制度约定,把握机会,以良好的行为让好的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

  座谈中,香坊区检察院干警表示,将在履职中不断延伸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触角,关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理需求,把法律的刚性规定与实践中的灵活方式结合起来,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情况下,积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落实好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服务举措,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质效,以有力履职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15/164065893610317414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反腐法治网 ff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