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凤阳:检察建议发出后 倾倒的废料不见了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堆放在这里的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干净了,现在从这里经过,道路通畅了,空气也清新了不少!”近日,凤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一起督促整治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进行回访时,听到附近村民高兴地说。
今年8月2日,凤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履职中发现,该县大溪河镇马山村北侧一处空地上被倾倒大量类似玻璃棉固体废物,外包装袋上印有“某某集团”字样,且部分固体废物已外漏,现场环境脏乱不堪,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现在正值雨季,这些垃圾如果不尽快运走,就会被冲到附近小溪里、渗入到土壤中,严重污染环境。”马山村村民向前来了解情况的检察官说道。为促使这一侵害公益问题尽快解决,检察官立即到现场走访,采取实地调查、现场勘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掌握的证据,依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该院认为,作为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应对倾倒固体废物负有环境保护职责,行政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大溪河镇政府应履行环境保护职责。8月3日,该院依法向上述两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规定对大溪河镇马山村被倾倒的废物进行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依法查处该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若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建议大溪河镇政府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倾倒的废物进行处置,同时加大固体废物排查力度,协助调查处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接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行动,联系倾倒废弃物的某企业全部清理转运完毕,并在原地竖立“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现在,检察官来到现场,看到曾经的污染不见了,空地四周庄稼一片金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312/t20231204_60888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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