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司法局:突出“四强化” 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时间:2024-08-2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近年来,菏泽市郓城县司法局坚持“四强化”,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先进分子特别是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通过各支部及时委托支委委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查阅相关资料、本人按期汇报相关事宜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考察,掌握其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入党动机等,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把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素质高,特别是律师队伍中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来。同时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党的政治理论、党的光荣传统、党的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强化教育培训。认真选派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一对一”式跟踪培养教育,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坚定理想信念。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周五学习日”等,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他们对党的思想认识。通过谈心谈话、听思想汇报,及时掌握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不断强化、压实培养教育工作。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理论考试等方式帮助发展党员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将教育培养落实到发展党员全过程各环节。组织发展对象开展集中测试,以学促考,检验培训实效,帮助发展对象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强化发展程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5个阶段、25个步骤实施,建立发展党员台账,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做细,真正摸准、吃透每个步骤的时间、条件要求,确保一个都不能少、不能减,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
强化平时考察。加强新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日常管理和考察,着重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深入考察,强化其纪律责任意识,引导其立足岗位作贡献,切实做到政治合格、纪律合格、品德合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把牢考察时限,真正把入党动机端正、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行良好、工作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人才吸收入党,确保新入党的同志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中发挥作用。同时创新发展党员形式,根据新发展党员的自身情况,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党课等,并引导其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锤炼党性。2020年以来,县司法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主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生动践行了党员干部的实干担当精神。(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
原文链接:http://www.dtdjzx.gov.cn/staticPage/news/development/20240325/2870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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