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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利剑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

时间:2021-05-28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巡察首先是政治巡察、是重要政治工作,要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推进巡察工作。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找准定位、地位,扛牢政治责任,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坚守政治定位,始终保持巡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巡察是市县党委对所管理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必须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政治功能。一是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始终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的重大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巡察监督,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吉林省吉林市委先后开展3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208个,问题线索96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二是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解决群众关切的“小问题”,赢得民心向背的“大政治”。聚焦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吉林市委整治滥用检查考核增加基层负担、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0个,集中督办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惠民补贴被冒领、住房公积金被骗提等典型问题,处理37人,解决了慢病手册发放不到位导致群众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把贫困户自来水接到卧室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盯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吉林市委对巡察发现的部分领导班子不团结进行调整、并对负有主要责任的2名市管干部予以免职,推动查处非党村委会主任操纵“三委”事务、村干部长期不履职、不尽责等一批典型问题,清退受到刑罚仍在岗的村干部13人,转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3个,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扛牢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把巡察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任务和抓手,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谋划,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一是当好“总指挥”。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做到亲自研究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亲自研究巡察重要事项、亲自研究整改工作。吉林市先后召开13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巡察工作,解决巡察整改落实、制度机制及机构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坚持“点人点事”制度,每轮巡察都直接点出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把巡察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选优配强市委巡察机构领导干部队伍,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担任巡察组组长;健全巡察干部抽调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作用。三是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重点任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压实市级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明确“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确保监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近年来,吉林市委推动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1302个,建立制度442项,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创新方式方法,以强化监督推动提升治理效能。巡察工作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要充分考量巡察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基层属性”,在积极稳妥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的同时,探索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提升巡察监督治理效能。一是直接开展提级巡察。对市管干部担任一把手的县级部门,如县级宣传部、统战部、公安局、开发区等,由市委组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县域开发区违规为企业提供担保、出借财政资金,以及挪用、拖欠征地补偿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破解监督难题。二是统筹实施交叉巡察。对县级教育、卫生、民政等涉及民生民利重点部门,信访矛盾突出的乡镇(街道),由市委统筹指导县(市、区)开展交叉巡察,既有效破除人情干扰,又充分发挥本地干部熟悉情况的优势,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凝聚各方监督合力,不断理顺监督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信息互通、队伍协作,推动形成巡前、巡中、巡后全方位的协作配合监督体系。巡前加强信息情况沟通,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扶贫等部门及时向巡察组通报有关情况;巡中实行“监督检查跟组联动”,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人全程参加所联系单位的巡察工作,准确把握政治生态;巡后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报告进行“三方联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作者贺志亮系吉林省吉林市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llyt/202105/t20210527_11650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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