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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爱守心 为你而来 之《九部的检察官和检察团队》(三)海西篇

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风雨兼程中守护公正,草蛇灰线里探究真相,倾心写人生,这就是海西未检人。

  他们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他们教育挽救,将扭曲的人生轨迹矫正;他们寓情于法,用温情和关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们注重源头治理,用专业和务实聚焦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海西州检察院“彩虹桥”未检工作室

  “彩虹桥”未检工作室,彩虹象征着美好、希望和多姿多彩,桥梁象征着沟通、过渡和连接,“彩虹桥”既是“六大保护”沟通协调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桥梁,也是未成年人通往七彩人生的桥梁。工作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未成年人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工作。

  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定位,找准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的融合点,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部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联合多部门同向发力,建立信息共享、案件通报、专项检查等多项机制,排查教育机构、宾馆酒店、酒吧网吧、街道社区等场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和校园周边治理,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交通治安及文身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检查。注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通过检察建议、综合履职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深层治理,共同做实、做深、做细“六大保护”。会同多部门常态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通过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元化形式,深入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杜绝校园欺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德令哈市检察院“太阳雨”未检工作室

  “太阳雨”代表着温暖与滋润,以“太阳雨”命名也有德令哈市院未检人将如温暖的雨滴般,呵护未成年人向阳而生之意。德令哈市院“太阳雨”未检工作室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办理的1件案件入选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名干警荣获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2名干警在海西州检察机关"法治精品课"大赛中获优秀个人奖,撰写的《关于德令哈地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调研》获全省政法调研工作优秀奖。

  工作室下设心理咨询室、宣告室、宣泄室、法治宣讲室等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工作区,培养了一支具备复合性知识体系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不良行为的少年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教育宣传等多种服务,工作室成立以来开展心理测评及疏导10余次,开展线下法治宣传60余次,结合主题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百余人次在校学生参观体验。积极推行心理干预、家庭教育、跟踪帮教,通过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及与结对共建院跨地区线上远程帮教等方式实现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工作室成立以来对多名涉罪的未成年人“量身”制定合理的帮教方案,坚持定期追踪回访,延伸帮教工作,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决定,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适应社会环境、回归社会,帮助1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考入大学。

  

  

  格尔木市检察院“四叶草”未检工作室

  “四叶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配备4名员额检察官及2名检察官助理。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优秀办案团队”“海西州巾帼文明岗”“格尔木市巾帼文明岗”“格尔木市文明接待窗口”等多项荣誉称号,拍摄的微电影《马赛克》荣获最高检优秀网络作品三等奖、平安青海建设优秀三微作品二等奖;5名检察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

  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挂牌成立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宽严相济挽救迷途少年。与团市委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引入司法社工开展帮教、矫治。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与多部门协作配合,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由“案内”延伸至“案外”,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刑事案件办理,不断拓展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监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定期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深入本市各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开展监督。通过查看社矫监管平台对矫正人员每月报到、学习教育、请假销假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

  

  

  

  都兰县检察院未检团队

  都兰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检察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检察辅助人员。1件案件入选"青海省'关注困境儿童和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名干警在海西州检察机关"法治精品课"大赛中获优秀个人奖。

  建成海西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集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帮扶救助功能于一体,引入专业力量,在基地先后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纾解未成年人心理压力,有效提高安抚和帮教效果。同时结合"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家长、师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参观,进一步扩大都兰检察影响力。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乡村等工作,创设"检说未兰"法治宣传品牌,实现普法活动全覆盖,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乌兰县检察院"检心护苗"未检工作室

  "检心护苗"未检工作室寓意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检察官用心呵护、用爱陪伴福地乌兰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室配备1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荣获乌兰县2022年度“巾帼文明岗”,1名干警获得海西州依法治州工作先进个人。

  畅通检校协作渠道,开通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线上线下精心制作法治微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与团委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聘请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多元救助。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入职查询制度,向乌兰县教育局制发检察提示函,建议县教育局在本市辖区内开展学校及教育机构录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查询。积极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发“蒙汉双语强制报告小程序”,制作宣传海报在学校、诊所、社区、旅馆等关键场所张贴。联合公安机关深入全市旅馆,开展走访、排查、检查,询问接待未成年入住的程序,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天峻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

  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检察部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书记员,以案件办理为抓手,依法开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1名检察官荣获海西州十佳公诉人称号、1名书记员荣获海西检察机关优秀“法治精品课”竞赛三等奖。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卫生系统强制报告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未成年人就诊记录,筛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针对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情况向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移送案件线索。在县域六个中小学校园挂检察官“树洞”信箱,帮未成年人解决更多法治诉求。联合县公安局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未爱守心、护蕾小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充分利用“护蕾小屋”观护、帮教作用,为未成年被害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权益保护、考察监督等“一站式”服务。推出未检“强制报告”小程序,畅通快速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渠道,从源头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案不及时等问题。争取浙江援青专项资金2万元,为县民族小学赠送书籍1500余册,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文化校园、书香校园建设。通过“公益+未检+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方式,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家行政机关对辖区内酒吧、网吧、桌球、演艺厅等娱乐场所、家校园周边商铺、学校食堂等开展专项检查,提升天峻地区娱乐行业、商圈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净化未成年成长环境。

  

  

  

  大柴旦矿区检察院“未爱 守心”未检工作室

  “未爱 守心”未检工作室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023年度被评为大柴旦地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1名检察官获得海西州检察机关“精品法治课”大赛优秀奖。

  加强与团委协作,挂牌“未爱守心、护蕾小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积极与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沟通,召开会议,会签妇女儿童保护机制,共筑妇女儿童保护防线。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全方位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适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特殊程序,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综合考虑案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缓刑决定,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联合团工委、行委司法局等单位走进学校,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诈骗、“断卡”行动等,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覆盖师生600余人次。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现场参观、交流座谈、法治课堂、青少年模拟法庭,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工作,培养法治意识。

  

  

  西部矿区检察院未检团队

  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共有成员3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1人。1名检察官获得全市巾帼建功标兵、1名检察官获得全州“法治精品课”大赛优秀奖。

  针对性侵、组织卖淫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给予严厉打击。逐案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效。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会同市妇联、团委、民政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对家庭、学校、社会法治宣传的正面辐射和成效共享格局。依托法治基地,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录制未检云课堂短视频,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截至目前,西部矿区检察院共有3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辅导员,共开展法治宣讲50余场,受众30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5000余份,极大提升了辖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护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jcys/6018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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