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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11年的征拆“拉锯战”

时间:2024-08-03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随着李某在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下名字,一场历时11年的征地拆迁“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今后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近日,拿到征拆补偿金的李某对湖南省湘潭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官说道。

  征拆中止,房屋变成危房

  1990年,湘潭市岳塘区某村村民李某向政府申请一处宅基地并自建了新房,1994年9月获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13年,湘潭市政府发布市重点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因某置业公司及周边地区旧城改造建设项目需要征收李某所在村的部分集体土地,李某的房屋也处于征收范围内。后因政策调整以及村民不满征收补偿标准等,拆迁工作未如期进行。但某置业公司在仅签订1户征拆协议且未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未获得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情况下,就于2014年10月进场施工,于2017年3月完成了某大厦项目的建设。

  为尽快完善和办理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完成竣工测量、验收等工作,2017年3月16日,岳塘区政府向相关职能部门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尽快推进拆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该《承诺函》先后于同年5月25日、7月5日、9月18日向该项目出具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开发商撤资,拆迁工作被迫停止,岳塘区政府将邻靠该大厦项目的李某等3户的房屋拆迁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因李某的房屋毗邻该大厦项目,项目施工严重损害了李某房屋的架构及墙体,2022年10月,李某的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相关部门建议拆除。

  程序空转,维权陷入僵局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和家人多次信访,并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均未果。

  2023年10月20日,李某以相关职能部门在未解决其房屋征收拆迁补偿问题的情况下,就违法向某置业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资质证书为由,提起3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述3个证书。经过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以李某超过了五年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

  诉讼手段已经穷尽,但问题仍没有解决。一方面,十多年前就该征拆的房子被活活拖成了危房,既不能住人也不能出租,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的生活;另一方面,李某提起的3个行政诉讼均超过了起诉期限,而且起诉行政许可行为也并不会引起房屋产权的变动,李某即使胜诉也无法满足实际诉求。

  “书面审+亲历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今年5月,李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湘潭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在对诉讼卷宗进行精细化审查的同时,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积极向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其他案涉单位了解案件背后的矛盾根源,调取相关行政部门的重要档案资料,并多次前往现场查看情况,询问相关见证人。

  结合在案证据及询问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李某的陈述与案件事实基本吻合,行政机关的确存在项目2014年动工建设但直至2017年才颁发行政许可证、审核资料不全面、违规审批等违法问题。此外,检察官还发现了某置业公司不动产权证上标注的宗地界线部分压盖了李某宅基地宗地界线的事实。

  “听证会+协调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法院的裁定并无不当,如只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既无法实质性解决问题,还可能引发新的涉诉信访。”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为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湘潭市检察院将此案作为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点案件办理,决定通过检察听证会与争议化解协调会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明确法院裁定是否公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一方面引导李某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商、达成共识,从而一揽子解决因征拆引发的一系列涉诉信访问题。

  “促进李某与区政府达成征拆补偿协议,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今年6月5日,听证员们在湘潭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听证会上一致表示。在场的人民监督员、专家、律师等均对法院的裁定表示认可,同时指出了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行为,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监督。

  听证会后,湘潭市检察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采纳,并承诺将依法依规作出行政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随后,根据李某的申请,湘潭市检察院特邀法院、司法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通过承办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最新拆迁政策的详细解读,消除了李某的认识误区,也解开了他的心结。李某当场签订了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和息访息诉承诺书,并向检察机关撤回了监督申请。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7/t20240731_16485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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