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软件背后有人操控
时间:2024-07-1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组建专业团队,跨境诈骗国人,6月27日,经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申某、谢某等7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九年,各并处罚金1.5万元至5万元。
2022年7月,公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有14人被判处刑罚)时,通过审查众多诈骗成员之间的言词证据、电子数据等,逐一梳理该诈骗集团成员的角色地位,“绘制”出该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较为完整的组织架构及运营管理模式,发现另有谢某、申某等多人也在该诈骗集团分工实施不同的诈骗活动,且身份明确,于是依法决定追捕谢某、申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并分别从规范提取电子证据、梳理掌握涉案资金流向、委托司法会计鉴定等方面提出侦查建议,指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侦查涉案事实和涉案人员。
2023年2月,谢某在境外落网并被移交至国内。随后,申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剩下9人正在追捕中。2023年8月,公安机关将谢某、申某等7人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公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经全面审查发现,2019年7月,谢某在前述境外诈骗集团的要求下注册某公司,招募专业技术人才为诈骗集团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境外用于诈骗的微信被封号等问题。2020年9月14日,谢某接到民警要求其投案自首的电话后,仍然听从境外诈骗集团的要求出境,正式加入该诈骗集团,继续提供技术服务。2020年,申某也加入了该境外诈骗集团,谢某、申某分别在诈骗集团中担任网络技术人员和业务经理。
该犯罪集团专门针对中国大陆公民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集团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内设业务、讲师、后勤、财务、洗钱等多个团队,且有专业的武装、安保人员对犯罪窝点进行控制和管理。其中,业务团队自上而下分为业务主管、团队老板、业务组长、组员等多个层级。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申某作为诈骗集团中的“团队老板”,带领陈某、曾某等十余人(均另案处理)使用虚假炒股软件对306名股民成功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648万余元。
2023年9月,检察官就谢某、申某等7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从犯罪嫌疑人的涉诈金额、资金往来、出入境记录等方面制发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确定补充侦查方向,完善证据链条,确保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能被准确评价并依法惩处。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坚持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追赃挽损工作相结合,经过多次释法说理,谢某终于供述其将部分违法所得交由国内一朋友保管。检察机关随即将该重要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开展深入核查。今年1月至4月,公安机关先后追回300余万元赃款。
1月14日,公安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申某、谢某等7人提起公诉。6月12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6月27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7/t20240716_16430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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