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让“菜篮子”沾猫腻
时间:2021-05-2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在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某村16号一个普通平房外,写着“红枫公司便民菜站”字样的牌子格外惹眼。当区纪委监委干部询问商户是否申请了“菜篮子”资金补贴时,商户却一脸茫然。
前不久,群众反映香山街道市民活动中心涉嫌违规发放便民项目资金补贴,海淀区纪委监委随即派人到现场核实,于是有了上述一幕。
“菜篮子”工程是海淀区商务委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出台扶持社区菜站的一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报批准可领取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
在这次走访核实中,区纪委监委干部发现有的商户虽然名字出现在申请表上,但本人却并不知情,甚至有人表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项惠民政策;有些申报表上登记的地址并非菜站,而是普通居民住房,却顺利通过审批。“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责任缺失,必须深挖背后的问题。”看完核查报告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随后,办案人员找到两名负责人进一步核实情况。谈话伊始,该中心主任向某飞始终以不知情为由推脱责任,具体经办人穆某辉则坚称自己认真核实过申报信息。
面对两人不配合的态度,办案人员拿出一条条证据:申报材料里相关房屋租赁协议中的多处签名明显为一人笔迹;实际经营者与申报人不符……
一直仰着头的两人终于低下了头。原来,香山街道的一名司机宫某东在得知政府“菜篮子”相关政策后,便以街道工作人员为幌子,让商户在店外悬挂“红枫公司便民菜站”的牌子,该公司是其经营的一家家政公司。然后宫某东以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申报材料向街道提出“菜篮子”资金补贴申请,先后领取专项补贴67万元。
“我作为主要负责人,确实没有落实好对专项资金监督把关的主体责任,以为把工作安排下去就可以了,一直没有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我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仅弄丢了群众的资金补贴,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更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向某飞向办案人员坦白。
穆某辉向办案人员承认:“他们把材料提交过来后,我只做了面上的审查,没有仔细核实,文件中明确要求的公示程序自己也没有实际履行,以致让政策落实大打折扣。”
经查实,海淀区香山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主任向某飞、科员穆某辉因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分别被给予党纪处分。宫某东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菜篮子’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了折扣,必须敢于向政策落实中梗阻开刀。”海淀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磊说。(通讯员李龙龙张郡轩)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5/18/0300851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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