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治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反腐法制

家门口惊现冥币和恐吓信 警方调查发现是自导自演

时间:2024-06-2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检察网

  

  “李某,你抢了我的活,挡了我的路,做得太绝了,马上给我准备6.6万元,明晚放在你家门口,否则我就杀了你和你老婆……”4月2日,下班后的李某回到家中没多久,就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妻子张某赶紧开门,发现地上有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着3沓冥币和一封恐吓信,李某随即报警。

  民警到现场后对张某夫妇进行询问,张某表示未看清来人的面貌,只是隐约看到人影。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张某描述的“恐吓者”纯属无中生有。张某眼见瞒不住了,只得承认一切都是自己自导自演的。

  原来,张某和李某在遇到彼此前都曾有过一段婚姻,二人于2011年结婚,又在2013年离婚,但离婚后二人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母亲病重时,李某未提供医疗费用支持,张某认为是李某的袖手旁观才导致母亲有病难医而离世,于是心生怨恨,冒出了敲诈勒索的想法。

  4月18日,案件被移送至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为,张某已经着手实施了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且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该院决定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近日,该院邀请当地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其他听证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当事人之间了却“心结”并达成和解,听证员一致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后该院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6/t20240626_16364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反腐法治网 ff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