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证据收集指引 提升规范化水平
时间:2024-06-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有了证据收集指引,证据收集、审查调查工作更加有规可依、有据可循。”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纪委书记陈进忠表示。陈进忠所说的证据收集指引,是《黄石市纪委监委查处常见违纪违法问题证据收集指引参考》和《黄石市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常见罪名证据收集指引参考》。两个“证据收集指引”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纪、法、罪三类案件差异化证据标准要求,对常见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取证思路、程序、要求、标准等进行规范,印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考执行,为取证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进一步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
黄石市纪委监委坚持两个“证据收集指引”以实用、规范、高效为导向,突出政治性、系统性、规范性、创新性和时效性。既严格贯彻落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执纪实践,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认真梳理了每类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事实认定、证据甄别、定性处理中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着力体现纪律审查的特色;又紧贴审查调查实务,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要求和标准”,涵盖了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常见罪名,归纳了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吸收了近年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解释文件,清单化列出办理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常见职务犯罪案件各类证据收集的原则、标准和注意事项,为办案人员提供了细致明晰、切实可行的参考和指导。
两个“证据收集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般规定和证据收集指引两大部分。一般规定明确了证据收集的基本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主体身份证据收集和量纪、量刑情节证据收集标准;常见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则明确了七大类25个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常见职务犯罪罪名的证据收集标准和要求。
除了推出两个“证据收集指引”外,黄石市纪委监委为全面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还制定了《黄石市纪委监委审理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式样(试行)》,深化案件审理流程制度建设;探索构建职务犯罪案件处分执行闭环监管机制;坚持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一案一自查”“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以此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夏建军 柯小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faguishiyi_0308/118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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