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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创监护资格考察制度五年来,为蒲公英般的孩子撑起一片蓝天

时间:2024-01-1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上海法治报、普陀检察

  作者 | 王葳然


  

  《上海法治报》2024年1月8日

  第A02版:重点



  孩子被父母遗弃在医院3年多,未来该何去何从?曾被遗弃的孩子,能否重返家庭再获亲情?五年来,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团队一直在为这样的孩子努力着,在履职路上寻找答案。

  

  记者从近日举办的“蒲公英”未检品牌宣介会上获悉,五年来,该院已办理8起拐卖、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犯罪;支持提起5起撤销、确认监护权诉讼,其中包括上海首例支持医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案;首创监护资格考察制度,让千里之外的家庭团聚……未成年人检察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一双无形的手,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虽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流程有了明确的规范,但监护资格考察制度相关评估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坦言。


  

  被弃医院3年多的涵涵

  首例支持医院申请撤销监护权案

  

  

  ▲普陀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团队检察官在医院看望涵涵

  

  2019年的夏天,陈某与女友韩某在江苏昆山非婚生下涵涵,不久后,涵涵被诊断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急需手术治疗。上海市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涵涵父母,二人均以无力承担医药费为由拒绝签字并失联。即使涵涵多次被送进抢救室,他们却从未露面,医生便临时成为了涵涵的“爸爸妈妈”。

  

  医院向检察机关强制报告后,普陀检察院及时立案监督并同步提前介入,在普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将陈某、韩某抓获归案。经鉴定,母亲韩某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2021年夏天,经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普陀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此,遗弃孩子的“狠心人”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涵涵身体康复后还要继续住在医院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涵涵未来长期生活的地方又在哪里?

  

  为给涵涵找个合适的“家”,普陀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团队的检察官们对涵涵的近亲属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然而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涵涵父亲陈某是当地典型的游手好闲之辈;涵涵母亲韩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生活不能自理,更不用说照顾涵涵;韩某的母亲患病,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年事已高、家庭条件较差,还要照顾智障的子女,也不具备监护条件。为涵涵找“家”可谓是道阻且长,但也要上下求索。

  

  检察官们邀请市福利院、区民政、区法院以及儿童医院等部门共同研商,讨论认为,儿童医院在事实上已经对涵涵履行了抚养、照护等临时监护职责且掌握了相关证据,由其作为申请人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符合法律规定且更具诉讼便利。但在当时,医院申请撤销监护资格诉讼在本市尚无先例,为解决涵涵的“悬空人生”,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协助医院收集相关证据、帮助确定诉讼策略、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并出庭支持起诉。

  

  面对法庭的威严,陈某依旧嚣张跋扈,并称:“我养不起的,现在我也不看了,就这么回事。”普陀法院于2022年12月20日依法判决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市儿童福利院为涵涵监护人。同时,法律不会让失格的家长“甩甩衣袖全身而退”,陈某被撤销监护权后,检察院仍支持医院继续起诉陈某,追索抚养费、医疗费,递好刑事追责和民事维权的“接力棒”。

  

  2023年2月,涵涵离开医院,这意味着,涵涵将在福利院中继续生活。当天,医生们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与涵涵告别,临走前还不断叮嘱福利院的老师:“涵涵肠道发育不好,要喝水解蛋白奶粉。”记者通过检察官了解到,目前,涵涵在市儿童福利院适应良好,身体逐渐康复,并已办理好相关落户手续,就读幼儿园。

  

  重新回家的六六

  首创监护资格考察制度

  

  六六是名早产儿,父亲徐某某是服装厂工人,当时和妻子已育有一子。徐某某得知六六患智力发育迟缓,便将孩子遗弃在医院,长达三年之久。2019年,在河南警方协助下,徐某某在户籍所在地被抓获,最终被普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徐某某懊悔地向检察官表示,希望可以履行监护职责,将孩子带回家抚养。

  

  对此,蒲公英未检团队检察官徐丽春讲到:“我们考虑到被告人虽然实施了遗弃的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悔改意愿明显。并且,遭受遗弃的未成年人相对年幼,虽暂时由上海市临时看护中心照护,但从长远看,由亲生父母抚养具有无可替代性和未来亲情回归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应当谨慎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督促监护人悔改,给予监护人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第二条路’。”

  

  正如检察官所说,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最好的结果就是能让一个家庭“破镜重圆”。打造不可替代的环境,创设有利于亲情回归的机制,这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家庭、亲情案件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

  

  为此,普陀检察院创新设立了未成年人监护考察制度。普陀检察院决定将六六暂时交还给徐某某夫妇抚养,在此期间考察二人的监护能力,并对亲情修复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如果其间二人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出现了侵害六六权益的行为,那么检察院还将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普陀检察院同步制定了《关于未成年人监护考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考察方式、内容、期限等,并要求当地村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定期填报监护和监督情况。

  

  2019年9月,徐某某刑满释放当日,检察官将其与妻子带至上海市临时看护中心与六六相聚,徐某某夫妇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在监护考察期间,检察官多次前往河南实地考察,并定期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了解六六的生活情况。经过三个月的全面考察和结果评估,普陀检察院决定不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六六也重新回到了真正属于他的那个家。

  

  该案的成功不是个例,在2020年10月,普陀检察院再次运用该制度,帮助被遗弃的女孩玲玲重回父母怀抱。


  


  监护资格考察制度评估体系

  仍需完善

  

  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给予关心和爱护。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就是在保护一个社会未来的良性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记者了解到,普陀检察院蒲公英未检团队成立五年以来,始终致力于保护像“蒲公英花朵”般的未成年人灿烂绽放,帮助像“蒲公英种子”般的未成年人重新生根发芽。为了持续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普陀检察院还成立了全国首家实体化注册、社会化运作的“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为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帮教矫治、职业培训、心理疏导等社会服务,助力罪错未成年人重回社会。

  

  同时,检察官也提到,虽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流程有了明确的规范,但仍存在工作难点,比如:确保亲情的回归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件系统工程、长期工程,监护资格考察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评估体系。此外还要积极携手各方力量,以检察司法保护促推其他“五大保护”,让每一个个案中的孩子都能够在健康、有爱的家庭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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