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他俩当起了反诈宣传员
时间:2024-01-0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同学们,千万不要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挣‘快钱’,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千万不要像我一样,相信天上掉馅饼,误入犯罪深渊。”两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在校大学生在接受检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深知自己出借银行卡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悔恨不已,决定“现身说法”,劝导同学们不要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原来,小涛和小磊(以下均为化名)都是某高校大二学生,2023年3月底,小涛通过网络结识上家,对方要小涛提供银行卡避税、跑分,并许诺给其1万元的高额报酬。小涛将此事告诉了舍友小磊,涉世未深的两人虽知道该卡可能是用于违法犯罪资金转移,但还是禁不住巨额利益诱惑,约定由小磊提供银行卡给上家,获取报酬后二人平分。
2023年3月31日,经小涛介绍,小磊将银行卡交予上家使用,并按要求提供了手机密码、支付密码、刷脸认证等信息。事后小磊获利2000元,小涛未获利。2023年4月4日,小涛、小磊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上述案件事实。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到两人所在学校走访调查。校方反映,两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曾荣获多个奖项。小磊又系单亲家庭,家境困难,一旦对二人提起公诉,不仅是对他们人生的改写,更可能会给两个家庭带来不可逆转的伤害,给社会带来“后遗症”,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理,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机会。综合考虑到两人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积极退赔被害人大部分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建议对二人作相对不起诉。后经公开听证,检委会讨论,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们想出一份力,不想再有同学重蹈覆辙,因为无知踏入犯罪的深渊。”重归校园的小涛、小磊表示一定会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用心回报社会,继续当好校园反诈宣传员。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401/t20240104_6152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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