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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啥要“赶花期”?

时间:2023-11-25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 静安检察


  2022年11月,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属地相关部门快速响应,积极进行整改,但时隔一年,在2023年9月,检察官却针对同一地区再度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和行政部门两度联手,虽然整治区域和问题一致,但两次整治方案却侧重不同,到底是什么问题这么棘手?

  

  “简案快办”及时遏制“一枝黄花”扩散

  2022年10月公益检察官在开展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工地内有大量外来入侵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公益检察官刘国敏随即率队前往该工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测量,入侵区域占地面积约为3000余平方米,现场存在“一枝黄花”生长茂盛,植株平均高度已经达到了1.7米。

  检察官实地走访

  “一枝黄花”作为一种恶性杂草,其根系发达,可通过风、鸟、根茎繁殖等多种途径传播,传播速度快,通过与周围植物抢夺阳光、肥料争夺生长空间,对生态环境和物种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案发所在地区的街道对辖区内生物安全、环境质量工作负责,具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属地职责。

  

  “公益保护,刻不容缓。”承办检察官刘国敏表示,“案件的损害事实清楚,应当采用简案快办程序办理,以最快速度遏制‘一枝黄花’的繁殖。”2022年10月25日,静安区检察院正式立案,并根据《关于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若干规定(试行)》,在7日内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对方履行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及时清理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并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加大辖区监测防治工作力度。

  

  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协同涉案区域的管理单位开展治理,但是案发时已接近“一枝黄花”花期末尾,此时正是植株果实成熟的时间节点,如果采用大规模机械铲除,不仅不能起到根治效果,反而会在客观上造成果实飘散,进一步导致植株的传播。经协商,最终采取了人工拔除的方式予以清理,同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附近居民区开展全面检查,成功阻断该工地的植株在周边小区的传播和繁殖。

  

  特邀检察官出谋划策为治理“赋能”

  2022年12月公益检察官刘国敏再次至上址现场调查,发现当时工地的“一枝黄花”已清除完毕。根据“回头看”的结果,检察官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有效保护,决定终结案件。

  

  来自城管局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袁俊彦曾长期在行政执法一线,对于这类入侵植物的处理有着较为丰富的经验。这次,他也作为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助理,全程参与了这起“简案”的办理。在案件办结后的讨论会上,他提出了自己的担忧:“我们及时有效的清理,成功阻断了它向城市绿化和居民小区的蔓延。但是由于采用传统的拔除作业,难免会有已经成熟的果实落入泥土中,明年春天还会萌芽而出,我们要有所准备。”

  图片来自网络

经研究,“一枝黄花”一般于3月上旬萌芽出土,4-9月份为营养生长期,10月中下旬开花,11月底至12月中旬种子成熟。参考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及特邀检察官助理意见,检察官决定,来年抢在花期前,再度开展“一枝黄花”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实现有效治理,我们检察官也做了回‘植物研究员’。”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助理刘健楠说,“只有抓住种子已经全部生长但还未成熟的有利时机,迅速将所有植株连根拔除,并通过中耕将遗留在土壤中的根茎等无性繁殖器官拣除,带出田外集中销毁,才能有效减少种子传播源,做到斩草除根。对此,我们经过商讨后,决定在来年9月开展专项巡查,确保在10月的花期前完成整治活动。”

  

  多部门因时制宜协力根除入侵物种

  根据整治方案,2023年9月下旬,公益检察官刘国敏再次成立办案小组,对辖区内的“一枝黄花”开展巡查,重点再次巡查了去年的涉案工地。结果发现,去年被清除的“一枝黄花”又有反复,生长面积达到3000余平方米,尽管密度较去年有所减少,且尚未到达种子成熟期,但如果放任不管,仍存在繁殖扩散风险。

  

  2023年9月27日,静安区检察官针对这一区域“一枝黄花”泛滥问题,再度立案,并在27日当日完成现场调查和证据采集,次日,他们在时隔一年后再次向属地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刨挖根系

  为增强治理专业性,根据上海市有关工作通知,静安区检察院同时对区有关职能部门也制发了检察建议,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加入,共同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开展治理。属地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反馈,对涉案工地入侵物种的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工人清理晾晒根部

  绿化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置

  2022年因植株均已经开花结种,如果采用大规模机械进行铲除,会导致机械将已经成熟的种子带出场地,造成外溢传播,应当选择采用人工拔除较为稳妥。2023年整治工作开展时,植株正值生长期,黄花尚未开花、结种,专业机构建议采取机械铲除,一方面是因为体量大,另一方面根据植物生长特性,在这一时间进行清除能够防止植物根部重新分支生长,进而有效地防止其再度传播和扩散。

  整改后的工地

  近日,大型挖掘设备进场,对工地泛滥的“一枝黄花”及其根系进行清除,并重新翻土,彻底将全部植株根除并销毁。同时,三部门还联合对工地周边的道路绿化带、居民小区绿化景观进行“拉网巡查”,寻找“漏网”植株,但并未发现“一枝黄花”传播和繁殖。

  

  多部门携手开展入侵物种整治,每次都是尽力而为,但因植株的生长繁殖特性,才使得这次整治横跨一年。一年间,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建议推动外来物种入侵治理,每次的侧重点各有不同,首次将整治重点放在阻断传播,第二次将重点放在清理根治。同一地点,同样问题,两份检察建议的持续接力的背后,是公益检察官对捍卫公众利益的执着信念,也是落实“持续跟进监督”办案理念的生动写照。“我们将持续开展入侵物种‘回头看’,确保治理长效!”静安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负责人毛文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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