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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22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6日至8月2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科技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0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不深入不系统。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有关制度,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建立台账、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总书记对贵州重要指示落地见效。二是对党中央涉及全局和与科技工作有关的重要政策,及时组织学习解读,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制度纳入修订完善的《中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执行;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批示台账,按闭环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国家层面出台的科技政策统计一览表》,及时收集各处室收到的重要政策文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结合我省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问题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打折扣。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调度,推动《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战略的决定》两项主要任务目标工作按期落实。二是加强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汇报沟通,加快《贵州省科技创新2030实施纲要》审议进度。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研发投入的任务目标,采取以下措施推进落实:对有研发投入潜力的单位建立台账,探索建立R&D季度报表制度和1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项目库,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完成对全省2014家企业的R&D经费归集及相关填报政策的辅导服务工作;摸底全省18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情况,抽取其中402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全覆盖式调研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与省统计局、省教育厅等单位共同完善《贵州省R&D统计管理办法》,规范R&D统计,提升R&D统计质量。二是针对创建国家高新区的任务目标:2017年,国务院已批复安顺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我省国家级高新区达两家。2018年,科技部已审核通过遵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目前仍待国务院批复。三是及时与省政府办公厅汇报和沟通。目前我厅正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全会精神对《贵州省2030科技创新实施纲要(送审稿)》修改完善,近期将提交审议。

  问题三: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任务落地见效有差距。

  整改措施:对贵州科学城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结合与花溪大学城和各市州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基地协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打造贵州“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创业”高地的政策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国不同区域较有代表性的中关村科学城、上海张江科学城、广州科学城、成都科学城、绵阳科技城等5个科学城(科技城)的建设运营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二是通过深入调研,分析贵州科学城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主要原因,围绕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制定具体支持措施。

  问题四:配合巡视工作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在厅系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思想上深刻剖析根源,对违纪问题开展执纪问责和“一案一整改”。二是梳理、统计“十三五”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情况,从“十四五”开始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作风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思想上深刻剖析根源,确保在重点整改阶段拿出让上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看得见的成效。2020年12月15日,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作风专项整治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警示教育片,印发《省科技厅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重点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抓好问题整改。机关各处室按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对配合巡视组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开展执纪问责,并落实“一案一整改”相关工作。对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梁宇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直属机关纪委制定了“一案一整改”方案,相关支部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开展了“一案一整改”工作。三是已梳理“十三五”期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情况,对已验收项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情况报告;从“十四五”开始对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将拟定项目验收规则和验收标准,对今后项目成果转化情况进行年度统计。

  问题五:重大科技项目决策不科学、欠民主。

  整改措施:一是对5个“5+X”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者加快执行。二是制定《权责事项运行规定》,调整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流程,起草重大成果引进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实现重大科技项目的科学、民主决策。

  整改成效:一是对近年立项实施的“5+X”重大科技产业工程进行梳理,形成“‘5+X’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实施评估情况”的报告,并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决定暂不推进“微机电系统(MEMS)”和“商业运载小火箭”两个项目,将“工厂化建房”“无人运输”“农村信息化”三个项目纳入《贵州省科技创新2030实施纲要》继续探索,继续实施“纯电动汽车”项目,并纳入《贵州省科技创新2030实施纲要》。二是制定《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内部流程》,明确了包括科技重大专项在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具体要求和内部运行流程。

  问题六: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引领工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整改措施:进一步探索技术榜单制试点。规范论证和征求意见程序,确保指标设置科学合理。对已发布的技术榜单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整改成效:组织专家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对未立项实施的11项榜单进行了论证。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对“遥感大数据应用榜单”等7个榜单进行调整优化后重新发布,终止实施榜单4个。

  问题七:推动科技体制改革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的配套措施,积极探索体现劳动和知识价值的分配政策。二是制定转制类科研院所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公司制改制工作方案并实施。

  整改成效:一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探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目前,已累计支持33家科研院所以科研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为载体落实激励创新政策,将科研政策具体落实到科研人员开展的科研活动中,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二是积极推进直属单位改制工作。指导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起草了改革总体方案,组织法律专家论证了相关章程,并就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公司制改制工作方案征求法律专家、科技政策研究专家意见。目前,有关直属单位正在修改方案、章程和进行资产清查过程中。

  问题八:科技资金发挥作用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论证,严格执行零基预算规定,按预算使用资金。二是加强项目指南的统筹,保证指南更聚焦、更精准。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整改成效:一是2020年及以后年度财政预算“一上”及预算“二上”前,充分征集各处室预算资金需求,逐步细化实现具体到承担单位的零基预算;按《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内部流程》规定,进行零基预算预算申报,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向财政报送“二上”预算。二是通过《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进一步明确重大科技专项立项中知识产权分析、风险分析与危机应对预案等措施。为保证项目评审质量,强化遴选评审、论证评审、现场核查等措施。三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方面,充分征集企业相关行业和产业部门的科技创新需求,使指南更加聚焦国民经济主战场。四是加强了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事前监督方面:共对5个批次科技计划拟立项项目进行了事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业务处室进行解释说明或整改;事中监督方面:随机抽取了20项涉及续拨款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对问题项目及时进行处理;事后监督方面:随机抽取了81项已验收项目对验收程序规范性、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验收材料不规范问题及时要求项目单位整改完善。五是加强了项目执行成效总结和梳理,组织开展对13类科技创新平台共470个项目进行评估,提出了评估等级,为下一步提出撤、并、转等优化调整提供依据;对“十三五”期间验收的101项科技重大专项执行成效进行了梳理总结。六是对2020年4起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法人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全社会通报,追回财政资助资金,禁止其1-2年参与财政支持的科研计划,从一定程序上遏止了科研失信行为的发生。

  问题九:科技人才流失较严重。

  整改措施:组织专项调研,提出帮助直属单位的政策清单,推进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为科技人才提供干事创业平台,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显著降低人才流失率。

  整改成效:一是采取实地调研与集中座谈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了政策清单,并发相关处室执行落实。二是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及创新券等激励人才方面的政策培训。三是指导直属科研事业单位完善激励人才方面的制度。2020年12月17日,厅领导带队到省材料院调研,与科研人员进行座谈,听取科研人员意见建议,指导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厅领导率队于2020年12月底分别到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省科技情报所调研座谈了解人才激励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情况。1月13日和14日组织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省科技情报所座谈,两家单位正在梳理激励人才政策痛点清单。

  问题十:项目管理不够精准科学。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十三五”期间科技项目完整台账;继续清理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按“双随机一公开”对项目进行检查,定期发布督办提示。二是督促贵州轻工职业学院针对该项目已实施情况资料进行整理,组织相关专家赴现场检查验收,并对剩余资金予以追缴。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2016—2020年度科技项目台账,省级五类计划共立项项目5065项,立项经费38.11亿元。二是党组会专题研究项目清理验收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分类推进剩余问题项目的整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81个项目进行检查并出具报告,发布督办提示3次。三是贵州轻工职业学院加快有关项目的实施,并在2021年1日15日再次组织验收,根据专家意见结合报送的验收材料和经费审计报告等情况,同意该项目结题。

  问题十一:推动科技创新用力不够。

  整改措施:谋划好“十四五”科技创新重要目标、重点任务,实现关键指标进一步增比进位。结合职能职责将指标落实到实际工作和科技项目计划中,积极对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整改成效:针对部分“短板”指标提出了“十四五”和2030年目标值和初步措施,最终形成了《科技创新“短板”指标分析和“补短板”初步建议》研究报告,党组会进行了审议,将相关指标和措施纳入“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问题十二:落实省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不深入。

  整改措施:加大对92个成果类项目的跟踪指导,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项目做好帮扶服务。

  整改成效:2020年12月,组织专家对2019年立项的“14+2”成果转化到期项目进行验收,涉及16个县(区)共70个项目参加此次验收,占项目总数的75.3%。针对申请延期的22个项目,加强对其中未完成的考核指标做好帮扶服务。

  问题十三:产业扶贫跟踪监管服务不到位。

  整改措施:定期检查、调度剑河县定点帮扶科技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总结剑河项目经验教训,加强产业扶贫调研论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管服务工作。

  整改成效:自巡视以来,厅领导5人次到剑河调研指导产业帮扶工作;机关处室按照《推进剑河县脱贫攻坚工作措施》分工,加强对科技帮扶项目的监管服务,督促驻村工作队每月报告有关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到期项目进行验收,至2020年12月底已通过验收17项;认真总结科技产业扶贫项目有关经验教训;对“两制双返”项目110万元资金被借给企业的问题,在按司法程序执行中。

  问题十四:科技扶贫项目设计不精准。

  整改措施:加强对2018至2020年立项实施的213个科技扶贫项目的指导服务,及时评估统计实施效果,对已完成考核指标的进行验收。

  整改成效:2021年1月5日,召开专题探究科技扶贫项目推进工作,会上就各处室涉及项目任务进行了安排,明确了时间节点相关落实要求。截止2021年1月15日,已组织专家对70个到期项目进行验收,对未到期项目通过与承担单位、县区科技局以面对面座谈、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了跟踪服务。

  问题十五:党的领导制度建设滞后。

  整改措施:修订《省科技厅党组工作规则》《省科技厅工作规则》。

  整改成效:组织对《中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并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问题十六: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措施:完善制度。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将基层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列入日常综合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督促下属党委每半年听取1次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在《省科技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中明确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2020年12月,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有关谈心谈话规定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提醒谈话制度,2020年厅主要领导与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集体提醒谈话2次;4名副厅长到分管直属单位实地调研18次,与班子成员谈话13次。将基层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情况列入2020年下半年党建综合检查和对2家直属单位巡察的重要内容,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三是督促直属机关党委听取各基层党组织汇报。2020年直属机关党委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2次,并督促下属党委听取了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机关纪委听取纪检委员工作汇报2次。

  问题十七: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好。

  整改措施:制定实施《省科技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明确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成员(委员)的工作责任;厅领导要督导下属单位加强监督、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每季度至少到分管单位实地调研1次,每年与分管的下一级主要负责人谈话2次;在厅系统开展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和离岗创业排查活动;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向直属机关党委报告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省科技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和委员、直属机关纪委和委员、各党支部和委员以及党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加强联系指导。党组成员认真落实联系基层支部制度,落实“一岗双责”,2020年4名副厅长到分管直属单位实地调研18次,与班子成员谈话13次。三是深入开展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和离岗创业排查活动自查清理工作,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监督。2020年通报全体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2次。直属单位党组织向机关党委报告了2020年度在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五是严肃处理违规违纪党员。2018年、2020年分别对下属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离岗创业期间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2名党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并完成一案一整改工作,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并进行回访教育谈话。

  问题十八:抓常抓长有差距,干部思想教育针对性不够。

  整改措施:抓常抓长。党组成员带头开展交心谈心、政治家访等活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成效:一是2020年党组成员通过谈心谈话、政治家访等活动,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2021年1月组织厅系统副处以上干部和组工干部参加新时代大讲堂关于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专题讲座。三是已印发2021年度政治家访活动实施方案。

  问题十九:财务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项目拨款流程,杜绝不满足拨款要求的项目拨款。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进,提高数据结构化程度,用技术手段加强管理。

  整改成效:在巡视指出该问题后,我厅立行立改,已在财务拨款管理流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黔府办﹝2012﹞34号)的规定,加强拨款印证材料的审核,在资金拨付时上传相应的合同或政策文件至财政集中支付系统,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由于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升级改造,以前年度的系统已无法截屏作印证材料,2021年截至到目前为止还未有新的项目拨款)。同时请省科技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拨款模块,通过技术手段加强管理。

  问题二十:派驻监督不够细和实。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监督工作方案。二是适时召开会议听取相关单位点人点事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三是进行实地督导,推进监督单位整改工作进度,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四是参加相关单位党组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了《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监督的实施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组长蒋志伦同志任组长。二是4次召开组长办公会围绕巡视发现的面上问题和省委书记点人点事的巡视反馈内容,听取三家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3家被巡视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长蒋志伦同志要求联系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实地督导,逐条对账。纪检监察组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逐项进行了核查,提醒省科技厅党组要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及时调度检查,抓紧加快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四是自巡视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共参加省科技厅党组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3次,听取汇报3次,督导检查6次,谈话了解7次,查阅材料6次,审核材料2次,下发了《工作提示》及《工作建议函》,督促省科技厅加强巡视整改力度和速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二十一:党组督促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

  整改措施:督促机关纪委履职。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纪委履职情况汇报;督促机关纪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情况汇报;为机关纪委配备工作人员。

  整改成效:2020年,厅党组2次听取机关纪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机关纪委牵头开展党建、作风综合监督检查2次,加强对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抓好存在问题整改;督促机关纪委2次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经厅党组研究,2020年由机关纪委牵头对2家直属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为机关纪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

  问题二十二: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措施: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各直属单位意见建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理顺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事权,规范向直属单位下达工作任务和流程。

  整改成效:召开专题会听取各直属单位意见建议,分析问题原因;制定了《关于规范向直属单位下达工作任务的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了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事权。

  问题二十三:漠视干部职工切身利益。

  整改措施:成立厅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制定实施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公司制改制方案。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撤销贵州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批复》(黔编办发〔2020〕185号),推进转企改制等相关后续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正在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待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企业属性变更。二是起草了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改革总体方案。12月25日组织法律专家论证了相关章程,协调法律机构对修改后的改革方案出具了法律意见。1月20日就省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基地、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公司制改制工作方案征求法律专家、科技政策研究专家意见,有关改制工作方案正在修改中。

  问题二十四: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仍有表现。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自查工作。凡属违规发放的,组织做好清退工作。完善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整改成效:组织直属单位开展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自查并报告自查情况,巡视反馈指出的直属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费已清退。印发《关于进一步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加班误餐补助发放和临聘人员加班管理,有关单位已将加班误餐补助管理制度向厅机关报备。

  问题二十五: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有差距。缺乏经常性交心谈心,在决策执行中存在协作不畅、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现象,影响凝聚力战斗力。

  整改措施:一是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交心谈心、“三重一大”等制度。修订《省科技厅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明确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二是厅领导带头落实日常谈话、预防提醒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沟通,增进理解支持,增强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围绕《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内部流程》,完善厅内设机构细化职责,解决决策执行中存在协作不畅、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的《中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工作规则》已于2021年1月19日第1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进一步细化。二是强化制度学习贯彻落实。2020年12月,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内法规有关谈心谈话工作规定,讨论工作落实情况,增进对谈心谈话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厅领导之间、厅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沟通,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谈心谈话内容和工作记录。三是结合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深入的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四是修改完善了《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五是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规则》中提出了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杜绝决策执行中协作不畅、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问题。按照《省科技厅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对推诿扯皮现象纳入二级目标考核负面清单。

  问题二十六: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整改措施: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提拔使用,解决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录、岗位调整等方式尽快解决机关缺乏财务干部的问题,做好机关财务长期借用人员的清退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向省委编办报送2021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向省委组织部报送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计划,拟招录财务人员1名。二是已对符合选任副处级领导干部基本资格条件人员进行梳理,拟于近期进行分析研判。

  问题二十七:下属单位领导职数空缺多。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工作,解决3家下属单位领导职数12名空缺7名的问题。

  整改成效:已为省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科技信息中心、省科技评估中心各配备了1名领导班子成员,还有3名选拔对象正在考察中。

  问题二十八:坚持“以事择人”导向不够。

  整改措施:按《中国共产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分析研判、坚持“以事择人”,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整改成效:自2018年起,党组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坚持“以事择人”导向,没有再发生巡视反馈指出的类似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自2021年开始每年对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适时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问题二十九:科技厅部门职责定位不明确不清晰,致使有的处室对自身职责认识模糊,工作中“协同配合不服气,牵头统筹没底气。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关键环节组织专题研讨,厘清处室职能职责。修改完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落实《省科技厅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对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推动不畅的情形进行问责。二是对“十三五”到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纳入二级目标管理。未完成的列入负面清单,并约谈责任人。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按照《省科技厅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对推诿扯皮现象已纳入二级目标考核负面清单。在《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工作规则》中提出了工作纪律和作风要求,防止决策执行中协作不畅、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问题。二是建立2016—2020年度科技项目台账。贵州省科技厅五类计划共立项项目5065项,立项经费38.11亿元。党组会专题研究了项目清理验收工作情况,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按要求分类推进剩余问题项目的整改,未完成的已列入二级目标考核负面清单。

  问题三十: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够好。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厅领导之间、厅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交流沟通,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黔科直党字〔2020〕9号)要求,规范谈心谈话内容和工作记录。

  整改成效:2020年12月,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内法规有关谈心谈话工作规定,讨论工作落实情况,增进对谈心谈话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结合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深入的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问题三十一:党建基础工作有短板。

  整改措施:按照《省科技厅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黔科直党字〔2020〕30号)落实联系党支部任务。深入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和模范机关建设,严格“三会一课”,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每季度公布一次党组成员参加党员大会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省科技厅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2020年12月党组成员分别深入所联系支部,以参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四季度已对党组成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第一季度党组成员将以督导组组长身份督导所联系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已纳入督导工作计划。二是制定印发《省科技厅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问题三十二:巡视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等方面问题为重点,把巡视发现的问题与上一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防风险、守底线”专题会检视问题结合起来。

  整改成效:厅党组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厅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经督导组审核后,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了年度民主生活会。厅党组深入查摆了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制度建设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了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具体整改措施。

  问题三十三: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重新梳理未整改事项,与巡视整改一体推进。民主生活会前重新梳理形成专题报告。

  整改成效:一是重新梳理未整改事项,制定巡视整改措施一体考虑,一体推进,已将全部未整改完成事项纳入巡视整改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调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推进情况,2020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已形成专题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专题报告。认真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将未整改事项一并纳入整改措施。

  问题三十四:党组对整改未持续跟踪督办,没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缺乏以钉钉子的精神解决制约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的勇气和担当。

  整改措施:将党组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改革措施纳入督查督办管理和考核内容。强化台账管理,定期调度整改完成情况,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于2020年11月发布“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印发《十二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黔科党〔2020〕75号)在整改方案中明确了会议制度、工作台账制度、成效评估和对账销号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工作制度6项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厅党组(领导小组)6次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8次召开会议,调度整改进展,听取各处室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沟通协调整改重难点问题。二是制定了《厅党组会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实施方案》,将厅党组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具体举措,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巡视整改、党组民主生活会整改(主题教育整改)、审计整改、督查整改等落实整改任务具体举措,厅重大决策部署等专项任务等纳入专项督办台账管理,按期督办,定期通报,纳入考核。三是根据《厅党组会议定事项督查督办实施方案》,2020年将科技特派员全覆盖、2021年预算(二上)、“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纳入专项督办台账,并按期督办,目前2021年预算(二上)工作已完成,其他两项正常推进。四是为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巡视整改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落实进行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5826205;通信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科学路16号贵州省科学技术厅;邮政信箱:550002;电子邮箱:610421961@qq.com。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sgz/202104/t20210419_67865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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