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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妥善化解涉农涉营商纠纷

时间:2023-08-24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王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把群众当亲人”司法理念,深化开展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信访矛盾在首次接访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近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就一件既涉农又涉营商的立案监督信访案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案的包案领导,新洲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汉泉主持。

  

  该案件源于申请人李某等三人合伙经营农业种植引发的经济纠纷,合伙人之一的张某为减少经济损失,将三人合伙购置的农机具出售给他人,申请人李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后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申请人不服该决定而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余汉泉副检察长作为该案的包案领导,多次接待申请人,详细了解和掌握申请人反映的问题及要求,经过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并调查走访相关人员后,认为该案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拟不予监督立案。

  

  此次听证会本着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理辨明的原则,力图促进信访矛盾有效化解。听证会上,在余汉泉副检察长的主持下,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信访件的案件来源、信访处理、信访理由及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相关法律依据。申请人全程参与了听证,对自己的诉求和事实进行了充分陈述。

  “我也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户,在经营中遇到这种问题,你有这样的心情我很能理解......”为增强释法说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矛盾化解效果,该院邀请到了与申请人同为经营户的湖北省人大代表程林利作为该场听证会的听证员,和另外两位听证员一起,以“第三视角”对案件进行解读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申请人化解“法结”和“心结”。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积极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

  听证的最后,申请人对检察机关的尽职履责表达了感谢,并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让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纷争的建议,申请人还当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农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是农村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洲区检察院坚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切身“小案”,全力护航农业生产经营,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乡村振兴。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开展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化解信访矛盾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深入推进与乡村振兴部门的工作联席机制,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息诉息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更好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跑出“加速度”。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8/t20230817_17858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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