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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铁山区院:公开听证促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量

时间:2023-07-07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邓洲洲)为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和社会安全稳定。2023年6月28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收监执行案公开听证会,以案说法,听取各方意见,共同推动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的实际问题,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前期走访调查情况和冯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及理由。司法所代表讲述了冯某某在矫期间的行为表现及其家庭状况,区司法局代表阐述了日常监管的具体做法。

  

  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建议对冯某某收监执行的意见,并就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进入了深入交流。听证员代表说:“这些人普遍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他们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建议司法所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他们明确自己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知道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哪些是不能触碰的。”

  听证会结尾,铁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敬忠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强调,冯某某这类社矫对象在我们辖区并不少见,他们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如果不及时给予惩戒,极易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解决此类问题,要刚柔并济,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以人为本,展现执法的温情。社矫对象一般都存在就业困难,有的还受到亲人的责怪,甚至社会的歧视。可以和人社部门对接,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矫正提供就业培训和指导,同时鼓励、帮助、支持社矫对象自主创业。二是加强协作,树立执法的权威。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立司法、检察、法院、公安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社区矫正情况并商议对策,对再犯罪风险等级较高的人员,重点管控,切实消除潜在隐患。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307/t20230703_17804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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