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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广东鹤山:支持起诉维护68名困难农户合法权益

时间:2023-06-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说好的农田租金为何迟迟拿不到

  广东鹤山:支持起诉维护68名困难农户合法权益

  

  鹤山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解。

  日前,在广东省鹤山市法院,罗某与68名农户一起在调解协议上摁下红色指印。至此,一起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租赁合同纠纷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得以顺利解决。该案是鹤山市检法两部门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针对线索移送、联动会商等环节进一步加大互通联动力度、提升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2012年1月,罗某与鹤山市宅梧镇的68名农户分别签订《田地租赁合同》,约定罗某租赁上述农户的农田15年,其中第三个5年(即2022年3月至2027年3月)租金需在第二个5年期满前半个月支付。合同签订后,双方依约履行合同,罗某已支付了前10年的租金,但到了2022年3月,第二个5年期满后,罗某却迟迟未支付第三个5年的租金共20余万元。多次追讨未果后,农户们焦急不已,但受限于经济能力和法律知识不足,追讨租金之路停滞不前。听说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帮助他们依法维权后,他们立即向鹤山市检察院提出了支持起诉申请。

  今年3月10日,鹤山市检察院与当地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7家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鹤山市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围绕检法之间在支持起诉案件的衔接办理中存在的适用案件类型、支持对象和办案流程等不一致、不畅通的问题进行了规范统一,并重点围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的优先处理流程达成了一致意见。

  “收到农户们的申请后,我们发现这68名农户大部分年事已高,年纪最大的已年近90岁,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农田租金和平时打零工挣的一点生活费,生活比较困难,属于《意见》中所列的弱势困难群体。”鹤山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该院立即依据《意见》规定优先受理审查此案,决定支持农户们起诉,并及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承办检察官联合法官多次进村,向村委会工作人员、相关农户、承租人等调查核实情况。其间,罗某表示拖欠租金确实事出有因并愿意调解,也承诺限期支付租金。了解完该情况后,农户们表示谅解,并愿意接受调解。

  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后,鹤山市检察院与法院邀请司法局、村委会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一起对本案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罗某于限期内将拖欠的农田租金支付给农户,双方同意继续履行于2012年1月签订的《田地租赁合同》等。同时,经双方申请,鹤山市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明确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约定双方自觉履行义务,有效保障了农户们的合法利益。

  自牵头与七部门会签《意见》以来,鹤山市检察院积极运用民事支持起诉方式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该院已立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1件,相关支持起诉意见均得到法院的认可与采纳。

  (记者韦磊 通讯员王丹 李淑珍)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306/t20230607_616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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