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时间:2023-06-0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1.礼县白关镇原镇长苏永套取涉农资金并违规支付大额项目资金问题。苏永在担任白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授意他人采取伪造报账资料、虚开发票、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涉农资金4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产;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未经集体研究,先后将6笔超过10万元的大额项目资金违规支付。苏永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苏永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礼县城关镇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四娃侵占村集体征地款,套取危房改造、冬春救助及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李四娃在担任高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侵占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13188元,并以其妻子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冬春救助及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27605.2元,用于个人开支。李四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四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宕昌县阿坞镇干部李艺江截留挪用村民养老保险费问题。李艺江在担任阿坞镇社保专干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工作之机,截留挪用阿坞镇坞麻村15名村民缴纳的养老保险费42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22年12月,李艺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截留挪用的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赔。
4.武都区月照乡赵坝村村委会原主任赵思廷违规占有草原奖补资金问题。赵思廷在担任赵坝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将该村赵坝社集体109亩草原补贴申报在其名下,违规领取草原奖补资金2089.49元,用于个人支出。2022年7月,赵思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徽县永宁镇高庙村党支部原书记苏清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苏清海在担任高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其子名义将自家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生活辅助用房申报危房改造,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22年3月,苏清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4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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