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依法对张奇良决定逮捕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委员、总经理、董事、法定代表人张奇良(正处级)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由平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平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对张奇良(正处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源:平潭县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vA1hVELRe28AggZJmb5K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8检察日报:登门问计 ...
- 2024-11-28统筹发展与安全 依法...
- 2024-11-28强管理 促发展 完整...
- 2024-11-28切勿贪“财”与“色”...
- 2024-11-28媒体关注 · 云南日...
- 2024-11-28开班啦!快来get检...
- 2024-11-28北疆检察护民生丨锡林...
- 2024-11-28全面部署新时代刑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