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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学 | “纪理”的概念引入及内涵研究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纪理是根据党的纪律建设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总结凝练而成的,是关于党的纪律及其运行的基本原理、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律,对坚持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当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路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纪理研究,以理论研究的进步与发展,助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而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纪理概念的研究和引入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具有极强的政治内涵,其本质是全体党员在共同的理想信念宗旨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意志上升为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极为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在100多年的光辉历程中,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始终将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党的纪律建设通过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思想与我国国情相结合,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党的纪律建设体系。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党的纪律建设的内涵和外延也不断扩大和完善,并具有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党的历任主要领导人也对党的纪律建设的相关问题有着非常丰富和重要的论述,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比如,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有关军队纪律建设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其中既包括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也包括群众纪律等,并逐步演变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再比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深切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党的纪律建设上升到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兴衰成败的战略高度来加以阐述,深刻指出,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首次将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一起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凸显了纪律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深化了对党的纪律建设的认识。因此,深刻洞察并揭示党的纪律的内在规律,在现有纪检监察实践和大量案例素材中,不断抽象概括、总结提炼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制度,特别是总结创造出具有基础性、规律性的理论,进而指导实践,已经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

  基于上述理论和实践基础,为更好地观察、发现、探寻和认知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及其运行规律,进而揭示其内在的逻辑结构、因果关系、纪律效力及其与政治、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将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经验上升为规律性认识,我们在“关于纪检监察证据适用问题研究”的调研中,首次研究和引入“纪理”这一新概念。纪理概念是根据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总结凝练而成,是对党的纪律建设理论成果的全面总结,是党的纪律理论体系化、系统化进程中的重大创新,是对党的理论、党的建设理论的重要补充。

  纪理的丰富内涵

  纪理,即党的纪律及其运行的基本原理、基础理论和基本规律。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的宏观背景和构建纪理学科体系的现实需要来看,纪理的内涵十分丰富,目前,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和认识纪理。

  第一个层面,纪理揭示的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原理。纪理研究的是党的纪律的一般性问题以及纪律现象之间的规律性联系,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从而在党的纪律产生发展、建设完善、实践运行中千变万化、形式多样的各类纪律现象中抽象出一般性的原理,揭示党的纪律发生、发展的普遍性规律,体现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建设、纪律运行的全面、系统的认识。通过对纪理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从理论上阐明什么是党的纪律及其本质特征、功能作用,哪些是违纪行为以及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准确理解和把握党员和公职人员、党纪与国法的关系等基本问题。如,纪理研究中必须坚持和明确的“权利让渡”与“义务增持”理论,对于准确辨析党员、公职人员和普通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政治差异,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基于党的阶级属性、根本宗旨和奋斗目标,在党员权利义务配置上,具有明显的义务优先性。入党意味着党员为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自愿进行“权利让渡”,放弃了一般公民的部分权利,同时还承担起高于一般公民的义务,进行“义务增持”。纪理中蕴含的“权利让渡”与“义务增持”理论,体现的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质属性。因此,对纪理的研究要充分体现政治性,突出其不同于“法理”的鲜明的政治特点,从政治上阐明关于纪律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

  第二个层面,纪理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理论。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的核心原则、政治理念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政治保障。纪理涵盖了党的纪律概念、本质属性、渊源、党员权利与义务、违纪行为、纪律责任、纪律审查等党的纪律及纪律建设中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遵循,必须在深刻理解、牢牢把握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基础上,不断融会贯通。加强对纪理的研究阐释,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在党的纪律建设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进一步提高党的纪律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个层面,纪理阐释党的纪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党的纪律伴随着党的诞生、发展和壮大的全过程,并在实践发展中不断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当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需要我们从理论层面挖掘纪律本质性、规律性的内在机理,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因此,纪理关注的重点并不是某一条纪律规范该如何适用、某一个违纪案件该如何定性等个别的、具体的实践问题,而是通过对党的纪律的本体、价值、演进、运行等基础问题的研究,发现其中具有共同性的问题,从中揭示出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规律。党的纪律运行是由纪律的制定、纪律的遵守、纪律的执行、纪律的适用、纪律监督等各环节构成的复杂的动态系统,通过系统内各结构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一种动态的平衡,共同实现系统的目的和功能。就其内在而言,具有自身特殊的运行规律,外在则表现为实践中制定、遵守与实施纪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纪律现象。因此,对于纪律运行这样复杂系统的研究,不能采取“盲人摸象”式的研究方法,应当从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整体与环境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去考察,研究其规定性与规律性,这正是纪理研究的定位与价值所在。

  对纪理的研究,就是要揭示纪律现象背后支撑党的纪律运行的恒定不变、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性、本质性机理。比如,对于违纪行为的认定,纪理研究关注的不是独立的个别的行为认定,而是从各类违纪行为中提炼归纳出一般性的违纪行为构成要素,并由此确立违纪行为构成理论。通过纪理的系统性研究可以发现,千差万别的违纪行为背后,离不开“违规”和“有责”两类基础性要素:违规要素即违纪行为必须是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包括主体、行为、对象、结果、因果关系等各项内容;有责要素则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责任能力与惩戒效果等各种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具体包括故意或过失、责任能力、目的与动机等。由此,可将违纪构成概括为违规且有责,明确实践中当党员的行为同时具备违规、有责两部分要素,且不具备排除违规和责任的正当理由时,才可认定构成违纪。对于纪理的研究,正是通过诸如此类的理论建构方式,从而为纪律运行实践提供标准和依据。

  纪理的理论属性

  从纪理的理论属性来看,纪理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和价值论。

  纪理的认识论属性。认识的任务,就在于达到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就要了解最一般的关系。纪理研究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所坚持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通过研究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建设,探寻党的纪律的内在规律和普遍原理,科学地说明党的纪律的可知性,说明党的纪律得以形成并发生作用的条件和途径,赋予党的纪律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历史内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具体体现。从党的纪律史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纪律的地位、作用、功能与形式等都有十分清晰的认识。比如,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强调“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从无产阶级肩负的历史使命出发,系统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强调应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党,指出“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我们党没有极严格的真正铁的纪律,如果我们党没有得到整个工人阶级全心全意的拥护,……那么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这些深刻的认识,为我们把握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质特征,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党员对党忠诚的自觉自愿性,奠定了重要的认识论基础。

  纪理的方法论属性。对纪理的研究,通过从理论上阐明为什么以及如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从而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建设实践中带有共同性、根本性的问题,为纪律适用中的复杂问题提供常态化、权威性的解释。在此基础上,为党的纪律制定、规定纪律责任边界、维护纪律严肃性、处理违纪行为、保护守纪行为等与纪律相关的实际问题提供了科学的解决方法。通过纪理研究实现纪律运行中实践与理论的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正是纪理的方法论属性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党的纪律理论创新很大一部分已经固化为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导党的纪律理论和实践进一步发展,并由此上升为党的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原则、理念共识和工作方法。比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了纪律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与时俱进;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就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明确党对纪律建设的领导地位;又如,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正是在科学总结、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指明了正确方向。

  纪理的价值论属性。价值取向是任何一个理论体系的基本构成要素。纪理研究的价值取向,决定了为什么研究、如何研究及其立场、观点、方法等根本性问题。纪理蕴含着新时代党的纪律和纪律建设的精神和理念,强调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以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立场作为前提性要求,体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价值追求。从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纪律的演进历程可知,党的纪律的价值追求始终是为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实现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坚实保障。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着眼于如何确保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作为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纪律建设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因此,在纪理研究的过程中,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基本的价值取向,是贯穿始终的政治要求。由此出发,纪理要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正确把握纪律活动和纪律现象的本质,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性认识;要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我们党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纪律建设经验结合起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纪理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现实意义

  纪理研究通过揭示党的纪律的基本原理,推动建构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理论,从而系统阐释党的纪律运行的基本规律。对纪理的研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的纪律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包括纪律、党的纪律、纪理等概念和内涵;纪律的本质、构成、特征、作用、价值、规则、原则;党员权利和义务,党员的一般性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领导干部、高级干部的特殊性要求,各级党组织定位及职责权限等。二是党的纪律的起源和发展。包括纪律的起源,政党纪律的起源,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起源,中国共产党纪律的起源;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党的纪律的演进;党的纪律优良传统;党的纪律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党的纪律的继承与发展,党的纪律的健全与完善等。三是党的纪律的价值。包括纪律在政党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纪律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纪律对党组织、党员的行为的意义和影响等;党的纪律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等产生的影响和发生的作用;党的纪律蕴含的精神和特质等。四是党的纪律的运行。包括党的纪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适用、监督、纪律审查的基本原则;违纪行为的构成与纪律责任,违纪构成及其要素,违纪行为及其证据适用;纪律与党内法规、其他党内规范性文件、社会主义道德、党内政治文化等互动作用的机制;纪律制度体系的构建等。

  当前,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路上,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加强纪理研究,从理论层面为深化改革提供支撑,并用纪理研究的理论成果进一步指导纪律建设实践。因此,加强纪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现实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诸多新成就、新经验,同时也面临着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需要不断开创新的局面。纪理研究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循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与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进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通过对纪理开展系统性的研究,将进一步深化管党治党的规律性认识,弥补纪检监察理论研究的空白,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同时,以理论研究的进步与发展,助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推动反腐败工作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而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基础理论研究的必然要求。近几十年来,在政治学、法学和政党理论研究领域,借鉴参考西方政党政治理论的研究成果,对国内同领域的研究有一定帮助。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政党政治理论是建立在西方政党的实践,尤其是多党制的政党制度设计和运行规则之上的,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发展实践有着本质区别,如果把这些政党政治理论套用到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上来,必然会造成严重的理论混乱,甚至会得出与我们党的立场和宗旨相悖的结论。因此,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理论创制不能脱离中国的政治生活现实,也不能简单照搬套用西方的相关理论,应当立足实践,创制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理论,特别是在当前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向全面纵深推进之际,从学理层面深化党的纪律建设相关理论研究殊为必要。

  三是总结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和实践成果的重要举措。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便已开展,经过百年来的发展演进,党的纪律检查制度日臻完善,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践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改革成效举世瞩目。纪理研究在此基础上,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形成党的纪律建设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四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内在要求。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支撑。纪理蕴含着新时代党的纪律和纪律建设的精神和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纪理研究,可以促进和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思维,不断提升政治能力、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同时,纪理为纪律适用中的复杂问题提供常态化、权威性的解释。党的纪律在适用过程中,对一些复杂的违纪行为,需要以纪理为依据和标准,对违纪案件进行解析,使之符合党的纪律的原则性和目的性。

  以上是我们基于目前的认识对纪理的简要阐释。鉴于纪理的概念以及所涉及的问题十分宏大,本文主要是立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聚焦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带有普遍性的重点问题,对纪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和探索,对纪理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还需要广大纪检监察人员及学界共同参与,努力为纪检监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作者 丁英华 刘旺 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1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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