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反腐法治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人物访谈

手记 | 堆放粮食的村民活动室

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活动室现在又恢复了热闹,感谢纪委的同志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当我们再次来到马米村委会戈多村小组回访时,正在活动室里下棋的王大爷笑着说道。

  今年7月,罗平县老厂乡纪委办公室里来了几位老人。

  “同志,我们是马米村委会戈多村小组的,想找纪委反映问题。”刚进门,一位老人就急忙说道。

  “大爷,你们有什么问题坐下慢慢说。”我边倒水边招呼老人们坐下。

  “我们要反映戈多村小组村民袁某侵占了村集体活动室,在里面堆放粮食。以前,大家都在活动室里聊天、下棋、打牌,现在大家活动都没去处了。”

  “你们向村里面反映过吗?”我一边询问一边记录。

  “反映过,但一个多月了也没有什么动静。”老人们满脸愁容地说道。

  “大爷,你们放心,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我们都会一查到底,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送走老人,老厂乡纪委随即成立工作组,对反映问题进行研判并深入核查。

  我们来到戈多村小组,发现这里的活动室确实变成了“仓库”,被堆满了粮食。

  集体活动室为何被私人占用?带着问题,我们决定兵分两路,一组前往附近的群众家中走访,弄清集体活动室的管理使用情况;另一组到村小组组长家了解相关情况。

  “你们村小组活动室是否有人私自堆放了粮食?之前有没有人来反映过?”见到戈多村小组组长雷某后,我们开门见山地问道。

  “确实有村民反映过活动室被袁某用来堆放粮食的问题,我们做了工作,让他把粮食搬走。当时袁某说几天内就搬。这段时间太忙,我没顾上追踪这个事情,活动室被占用的问题也就没有去解决。”雷某答道。

  掌握基本情况后,工作组找到了当事人袁某。“村小组活动室是村民集中活动的地方,你为什么会把粮食搬进去?”

  “我家里比较狭窄,不好存放粮食。去年3月,我看村小组活动室有空余的地方,就找到当时的村小组组长余某,提出由我缴纳活动室欠缴的电费,村小组将活动室一楼的两间房让给我堆放粮食及杂物。”袁某心虚地说道。

  “村小组活动室是用来开展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场所,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和占用。”我们当即对他进行了批评。

  经工作组核实,戈多村小组时任组长余某在未经过村民小组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活动室交予村民袁某使用,戈多村小组现任组长雷某明知道袁某占用活动室侵害了群众利益,却未及时跟进处理,致使群众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

  我们对戈多村小组两任村组长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雷某妥善保管活动室钥匙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提醒他在工作中一定把老百姓关心的事一件件办好。村民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将粮食从活动室里搬出,并将钥匙交还给戈多村小组现任组长雷某。至此,被占用的集体活动室终于归还了集体。(罗平县老厂乡纪委 王芳娇 || 责任编辑 宋凯文)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jianrenshouji_0920/1135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反腐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反腐法治网 fffa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4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